《拇指姑娘》阅读感受14篇

时间:2023-10-02 15:45:04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拇指姑娘》阅读感受14篇

《拇指姑娘》阅读感受篇1

今天,我怀着无比喜悦的心情来读法布尔所写的一部著作《昆虫记》。

法布尔是第一位在自然界中研究昆虫的科学家,他穷其毕生精力深入到昆虫世界,在自然环境中对昆虫进行观察与实验,真实地记录下昆虫的本能与习性,写成了《昆虫记》这部昆虫学巨著。

他受到了全世界人民的尊敬和爱法布尔刻苦钻研,牺牲了自己私有的时间去观察昆虫。《昆虫记》详细地描绘了昆虫的生活:如蜘蛛、蜜蜂、螳螂、蝎子、蝉、甲虫、蟋蟀等等。这给后世作出了很大的贡献,使人类社会迅速走了现代文明。

法布尔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就,并不容易。他出生于农民家庭,从小生活贫困,靠自学先后取得多个学位。他前半生一贫如洗,后半生勉强温饱,但法布尔没有向各种困难屈服,他勤于自修,精心选择研究方向,坚持不懈地进行观察研究昆虫及植物,不断获得新成果。

法布尔一生兴趣,尽在于探索生命世界的真面目,发现自然界蕴含着的科学真理。他正因为热爱真理所以撰写《昆虫记》。

我多么渴望像法布尔那样,到知识的海洋中去遨游,到科学的世界去探索,去揭开自然界中的一个又一个奥秘,为人类造福啊!然而同法布尔相比,我真感到羞愧万分。

法布尔能在困苦的环境下研究昆虫,平时我连做数学题都不认真,不刻苦,一遍做不出来,就不想动脑筋,有时还乱发脾气。

读过《昆虫记》我感受很深,《昆虫记》不仅仅充满着对生命的敬畏之情,更蕴涵着追求真理、探求真相的求真精神,给了我很大的启发:在生活中和学习中,我们要学习法布尔勇于探索世界、勇于追求真理的勇气和毅力,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像法布尔那样,要有一种严谨的科学精神,坚持准确记述观察得到的事实,既不添加什么,也不忽略什么。

当我读到“但到了相当的高度,仍然难免后退。只要稍有不慎,就会前功尽弃,不但球滚落下去,连自己也被拽下来,有时经过一二十次锲而不舍的努力,才能获得最后成功”的时候,我的心就像被刺了一下。一二十次,虽然不是大数目,但对于一只背着一个沉重的大圆球,经过险陡的斜坡,攀登简直无法上去的地方的小小的甲虫来说,却是多么大的挑战啊!有时,甚至可能将性命都搭上去。

多么值得我学习的小甲虫呀!想起我以前玩电脑游戏,总是选简单这一级别,跟那只小甲虫相比,我真是无地自容了。一只小甲虫,都知道勤奋+努力成功的道理。而我们呢?五年级的学生,当老师布置几道难题时,同学们刚开始是蛮起劲的,没过几分钟,就没耐心了。这些题虽然有点难度,但是也不是困难到极点。况且,也总有做出来的人,为什么别人能做出来,而我们却做不出来呢?那是因为我们太懒惰了,没有上进心,只会向简单的题目挑战,不敢向困难的题目挑战。

写到这里,我明白了一个深刻的道理:一个人如果只向容易攻克的题目,比自己弱小的人挑战,那么,也就是永远的弱者。

《拇指姑娘》阅读感受篇2

读了《史蒂夫·乔布斯传》,不得不佩服美国人的客观、公正,和他们那种不文过饰非的良好心态,是怎么样就怎么样,这需要很大的勇气。如果你看一些中国所谓成功人士的传记,你会发现,里面塑造的人物形象无一例外都是高大全,你感觉他们不是人而是神。他们离你很远,遥不可及。

你看《乔布斯传》的时候会发现,他有优点也有缺点,有光辉的一面也有阴暗的一面。他虽然是个非常成功的人,但他仍和普通大众一样,是个有血有肉的人,而不是个毫无缺陷的神。作者呈献给读者面前的是一个真实的乔布斯,而不是一个整过容、隆过胸的完美的乔布斯。

我佩服作者的公正,更佩服乔布斯的胸怀。尤其可贵的是,在作者写这部书的时候,乔布斯并未提出审看书稿的要求,不对作者所写内容、所披露的资料加以限制,给作者完全自由的空间,令他可以公正、客观地去写作。

《拇指姑娘》阅读感受篇3

余华这么说他写作的缘起——“我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打动了我,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

拿到这本书,我的内心是欣喜的,毕竟这本书足足让我等了一月有余。之前没有了解过这本书,也不知道是散文、小说,还是什么,买它只是因为听说过它,知道它是余华写的,它是让我在疫情期间消磨时间的一本书。所以,迫不及待地看完了。读完之后,让我长叹口气,虽为活着,但却让我看到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在紧凑的故事中一个个死去。因为福贵的吃喝嫖赌败坏家业,气死了老爹,老母随之病死、儿子因救县长夫人抽血而死、女儿难产而死、妻子也随之而去、女婿被钢板所夹意外惨死、最后唯一的外孙竟在那个饥饿的噎死了。真不知道是怀着怎样的心情看完的,本来所有的事情因他而起,他如果不吃喝嫖赌,结局是不是又不一样。他挚爱的亲人一个个离他而去,他用不满老茧、粗擦的、黝黑的手掩埋了所有的亲人和内心的伤痛,却还得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这大概就应了中国那句老话,好死不如赖活着。看完之后我在想,世界上真的存在这样悲惨的人和事儿吗?

福贵到最后只剩下人生存的唯一理由——活着。我不知道他到底是如何活着的,只是再想起这本书时,也许刚好在疫情期间,每天能看到很多生死别离的新闻,内心有了些许的平静。现实生活的无情,远比我们想象的宽广,而活着,就要担当更多难以承受的苦痛,这是对生命最后的敬畏,也是一个人最柔软、最纯净的秉性——活着。

《拇指姑娘》阅读感受篇4

《茶花女》这本书是法国著名作家小仲马的作品,这本书描写的是一个妓女的爱情悲剧,取材于当时巴黎一个妓女的真实故事。

据说,这个妓女的名字叫阿尔丰娜。她因家境贫困,十五岁就来到了巴黎谋生。在巴黎的的各在交际场所,天资聪颖的她成了有钱阔佬,公子哥们的猎艳对象。终因过度的狂欢而染病吐血而死,二十三岁就过早的离开了人世。

小说的主人公玛格丽特原本是一个贫困的乡下姑娘,为了谋生不幸落入风尘,做了妓女,又染上了挥霍钱财的恶习。

一介弱质女流在放荡且无目的的生命中找寻到了真爱,为此放弃了自己习以为常的大量物质享受,放弃了一切能使自己暂时快乐的糜烂生活习惯,只为求能和最爱的人呆在一起。要从深陷的泥潭中爬出来,是要花很大的力气和决心的,况且还要使自己最小程度地被泥水污染。玛格丽特做到了,而且做的非常出色。可如此巨大的付出,换回的仍是人们的不理解和排挤,还有自私的人们的恶意中伤。巨大的阻力最终还是使玛格丽特和爱人分开了,误会使最爱的人再自己最需要安慰的时候羞辱她,这是何等痛苦的事情?也许真的只有死亡可以拯救她。是的,玛格丽特死了,孤独的死去,再也没了活着时的奢华,以前无数的情人也忘了她。生前的生活愈是轰动,死的时候就愈是冷清。

可惜那样的社会,那样的时代,连圣母也会被玷污。而在玛格丽特被玷污的躯壳下,顽强而又圣洁的灵魂正是读者们暗暗哭泣的原因。

《拇指姑娘》阅读感受篇5

一个小村,一座小城。还有主人公福贵。

这部小说的确让我感到沉重,我觉得《活着》是一部超越个体情感而站在人类关怀的高度进行的创作。人的一生都不会风平浪静,会经历无数坎坷风雨,但人就是要默默得为了活着而忍受。这个看似荒唐的理由却充满了对生命价值的肯定和人文价值的关怀,任何理由都不是人放弃生命的理由和借口,这个简单却又充满思辩色彩的道理被余华用小说的形式进行了活生生地诠释。

“老人和牛渐渐远去,我听到老人粗哑的令人感动的嗓音在远处传来,他的歌声在空旷的傍晚像风一样飘扬,老人唱道:少年去游荡,中年去掘藏,老年做和尚。”书的最终似乎没有忘记又留下讲述者自我在慢慢降临下来的夜幕中说的一句令人回味的话,“我明白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成长为一个期望。他们就是我们自我的驭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在艰难中活着,在活着中享受艰难!

活着,就要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千万别为自我找什么借口,因为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拇指姑娘》阅读感受篇6

偶然得知,我手上的这本书,是中国第一次获得正式授权出版的。以前多少名人,包括深受马尔克斯影响的莫言,翻阅过的《百年孤独》,都是盗版。突然觉得它分外珍贵。

说的是孤独,看见别人写的读后感都是围绕着这两个字而写。不不不,你们都搞错了,不是文艺青年自己喝着咖啡所发出孤独的感叹,不是非主流们黑白人生的孤独,更不是每天宅在房间里没朋友的那种孤独。

这种孤独,是一个根深蒂固,天生性格的,非一般外物所能改变。是一种追求理想过后,发现这种追求根本没有意义,多年来的精神支柱突然消亡所带来的那种孤独与彷徨,正如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被迫发动三十二场战争,打破与死亡之间的所有协定,并像猪一样在荣誉的猪圈里打滚,最后耽搁了将近四十年才发现纯真的可贵”。也正如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家族的第一人,追求科学而最终精神失常,被捆在树上至死。

最奇特的莫过于整个马孔多都陷入了失眠症的泥潭里,一直不睡觉,但却一直遗忘东西,不得不在每样东西上贴上标签,杯子、碗、凳子之类的。这是一个民族的孤独,他们盲目地追求,只知道不停地往前走,却不知道自己在追逐什么,而身后的事物——历史,却被他们渐渐遗忘。而生活在这里的何塞家族,一共经历了六代,但每一代却只是第一代的轮回,改不了那种流淌在血液里的盲目,向往虚无的东西。

但马孔多的女人们却是坚强独立。她们务实勤奋,乌尔苏拉照顾全家,开糖果店赚钱不断修建家;阿玛兰坦热衷于刺绣;蕾梅黛丝则心地善良。而她们都带有传奇色彩:乌尔苏拉活到一百四十岁,阿玛兰坦和死神对话,而蕾梅黛丝则飘上天去了。

马尔克斯的这番回答,正是对马孔多的孤独的最佳解释。

《拇指姑娘》阅读感受篇7

从历史的滚滚硝烟中走来,从无数个春秋的草木枯荣中走来,红楼梦掸去那厚厚的.尘土,依然在历史的轮回中熠熠生辉,光彩夺目。走进它,你就仿佛开启了一个风起云涌的时代。

贾家干净惟石狮,而黛玉,这个寄人篱下身世悲苦的姑娘却得以保全清高孤傲脱俗的性格。在那么一个黑暗的封建社会中,这无疑是各悲剧。因为身体孱弱,性情孤僻,使她得不到贾母及贾府上上下下的欢心,最终不能与宝玉长相厮守。但正是她多愁善感,不与世人同流合污的性格,使她在这浑浊的人世间觅得知己,虽然最终一缕香魂随风散,却让宝玉怀念终生,他们至死不渝的爱情亦万古流芳。

与此同时,有一位同样才华横溢的女子不得不提。宝钗,这个家世容貌才华不输黛玉的姑娘,最后却在顺从和被动中一步步迈向独守空房,孤独终老的命运,使人不禁为之感叹。

在大观园中,这样才华横溢,貌美如花的姑娘数不胜数,然而他们的结局都是那样令人叹惋,这不禁使我们思考,是什么导致了她们的悲剧?然而,回首那个时代的历史背景我们会发现,这一切都是黑暗的封建社会压迫下的必然结果。这些人虽然身份显赫,却无力改变那个时代,因而酿成了这满纸荒唐言,留与后人回味无穷。

《拇指姑娘》阅读感受篇8

《史蒂夫·乔布斯传》是史蒂夫·乔布斯授权的官方传记,在2011年上半年由美国出版商西蒙舒斯特对外发布出版消息以来,备受全球媒体和业界瞩目,《史蒂夫·乔布斯传》的全球出版日期最终确定为2011年10月24日,简体中文版也将同步上市。

他是个偏执狂,而且是个成功的偏执狂,可是如果因为乔布斯的成功,就能推断出来:偏执狂才能成功,乔布斯传读后感900字。那么我想这逻辑和麦兜妈妈也差不多了:从小有个小朋友早睡晚起,后来他死了。这世界没这么简单,可是人的想法总是有一定的局限性,就像盲人摸象,根本无法完全的知道大象的形状。无法感知全局并不可悲,可悲的是自以为了解到全部并因此而得意洋洋。

乔布斯的脾气很差,待人粗鲁,我真的很难想象,如果这人不是在美国,那么他会是什么样?乔布斯的传奇,只有在美国才能提供纸和笔给他写。

他很迷禅学,绝大多数时候他是个严格的素食主义者,但是禅学主张从静中提升自己的心灵,我不知道他提升了多少,反正整本书看下来,他的脾气一直很怪很多时候都让人很难堪。也许是他看到了本质,并不想掩饰自己,想说什么就说什么。

他看待事物和人的方法很简单:不是很好就是垃圾,不是天才就是白痴,所谓的极端也就是如此咯。

天才总是有一些异于常人的地方,这也就是他们被称为天才的原因吧。

乔布斯有一种叫现实扭曲力场的能力,听起来很玄乎,事实就是真的很玄乎。说白了就是他说什么就能让你信什么,如果果粉是一个教,那么无疑乔布斯是个很有掌控力的教主。我猜很多邪教教主应该也有这个能力,一把刀是用来砍人还是切水果,完全要看刀在谁手上咯。一个人的成长环境相当重要,乔布斯的完美简洁主义应该就是从他养父那里学到的,并在苹果的一系列产品中发挥到极致。

艺术直觉+工业实力强+出生年份好+贵人相助≈乔布斯的成功。

很喜欢乔布斯写给他妻子那封情书中的一句话:Goodtimes,hard、times,but、never、bad、times.以此作为结束语,寄语自己:Hard是外力,很多时候你无法阻止它来,但是可以挺过去。Bad是自己心态问题,如果自己都放弃自己,那么我想这日子会很难过了。

《拇指姑娘》阅读感受篇9

《水浒传》时我国最早的长篇小说之一,成书于元末明初,是一部描写和歌颂农民起义的伟大史诗。

它以发生在北宋末年的宋江起义为题材,生动地叙述了起义的发生、发展和结局,塑造了一系列农民起义英雄形象,直接鼓舞了封建社会人民大众对统治者阶级的反抗斗争。

它运用纯粹的白话,达到了绘声绘色、惟妙惟肖的艺术效果,确立了白话文体在小说创作方面的优势,在中国文学史上占有崇高地位,对后代文学具有深远影响。

《水浒传》真实反映了农民起义的全过程,它由相对独立、完整的各个故事联结成一个整体。

一百二十回的《水浒传》是由层次分明而又统一连贯的前、中、后三大段落组成。

作者首先写了林冲、晁盖、武松、鲁智深以及宋江等人的故事,一方面反映了各种形式的“逼上梁山”,另一方面也表现了各路英雄逐渐聚集,梁山队伍由小到大、由弱到强的发展过程。

《水浒传》充满了的悲壮和“替天行道”的豪情,是一曲“忠义”的悲歌。

小说通过对宋江领导的梁山泊农民起义的全过程的描述,展现了北宋末年政治、奸臣当道、民不聊生的社会面貌,在封建专制社会具有普遍意义。

作为对社会全景式的描述,在政治的上层,有高俅、蔡京、童贯、杨等一群祸国殃民的高官;在政权的中层,有受前者保护的梁士杰、蔡九知府、慕容知府、高廉、贺太守等一大批贪酷暴虐的地方官;在此之下,又有郑屠、西门庆、蒋门神、毛太公一类胡作非为、欺压良善的地方恶霸。

如此广泛的对于面的揭露,是随着长篇小说的诞生而第一次出现。

水浒传》是我国第一部完全通俗口音写成的长篇小说,它标志着古代通俗小说语言艺术的成熟。

《水浒传》的语言生动、活泼,极富表现力,充满生活气息。

无论写人叙事,还是描景状物,其语言或细腻,或简洁,或夸张,或明快,都显得粗俊爽,雄健豪放。

在中国古代长篇小说中,《水浒传》是运用日常口语达到炉火纯青艺术境界的典范。

《拇指姑娘》阅读感受篇10

《三国演义》是罗贯中写的,里面讲述了东汉末年各路诸侯争霸的战史。其中主要是指魏、蜀、吴三国,最后司马家族领导的军队灭掉了这三个国家,使得一个分裂的国家重新得到了统一。

里面还有许许多多的精彩故事、有名的战争,以及有特色的人物。《三国演义》中的精彩故事《三顾茅庐》是比较经典的。它讲述的是刘备曾经三次带着结拜兄弟关羽、张飞去诸葛亮居住的家中,以帮助他统一分裂的国家,上演了值得后世称颂的传奇。故事中:第一次是寒冬腊月,大雪分飞,去拜访诸葛亮,他不在家,没有成功。第二次去诸葛亮又不在家,只是遇到了诸葛亮的弟弟,也没有成功。

第三次终于见到了诸葛亮,可是他在睡觉,刘备为了不惊醒他,就地等待多时,其中还出现了急性子的张飞差一点烧房的情节。过了好久,诸葛亮终于睡醒,与刘备讲述了三分天下的规划,为此刘备再三恳求他出山帮助。最后,诸葛亮为了报答他的知遇知恩,终于答应帮助刘备完成一番大业。《三国演义》中有名的战争里,最吸引我的是《赤壁之战》、《官渡之战》、《诸葛亮北伐之站》,最不喜欢的是《街亭之战》,令我最难忘的是《汉中之战》。在《赤壁之战》中,诸葛亮以他过人的才智,帮助周瑜《草船借箭》、《借东风》,把曹操的百万大军打得落花流水,上演了以少胜多的经典战例。

其中,我对诸葛亮呼风唤雨的本领真是感到好奇。《三国演义》中具有鲜明特色的人物里,做事不屈不铙以刘备最具代表性,他为了恢复汉朝对当时中国的统治,从没有一个兵、一寸地开始,以坚强的毅力、仁义治天下的胸怀,最终建立了蜀国。

同时,诸葛亮是个充满智慧且做事又极其谨慎的人、关羽是个忠义的人,张飞是个鲁莽的人,而曹操是个奸诈的人,孙权是个阴险的人,董卓是个残暴的人······

因此,我最喜欢刘备、诸葛亮、关羽,要学习他们的坚韧不跋、团结合作的态度,同时要养成遇到问题多思考解决的良好习惯。而我要建议一下大家,千万不能学习董卓这个人,因为他是一个不尊重他人生命的人。

《三国演义》有这么多精彩的内容,难怪会成为古代最有名的四大名著。朋友们,快来看吧!

《拇指姑娘》阅读感受篇11

寒假时拿到了一本书,黑色的封面上映着更加乌黑的大字:活着。我很少看到一本书的题目就如此深沉,怀着巨大的好奇心翻开了第一页。

这本书是作者听了美国民歌后写下的小说,作者余华不动声色的让我们跟随着他冰冷的笔调,亲眼目睹人们在这个叫活着的故事里接二连三的死去。

大致阅览了这本小说,主要是讲了“我”在乡下听一位名叫福贵的老人讲述自己的故事。福贵原本是一个地主家的少爷,由于好赌而输尽家财变成一个穷人,他被国民党抓去当壮丁,经历了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和——,他的亲人相继死去,最后只剩他和他的一头老牛活到现在。

我的心情跌宕起伏,先是为福贵的败家而感到气愤,再后来又为了福贵悲惨的命运感到悲哀。整个故事氛围都比较阴沉沉,但是,无论福贵的命运有多么悲惨不堪,即使到了趋于死亡的边缘,他都活了下来,在悲伤的情节之间,福贵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福贵,他年轻时并不是一个值得尊敬的人物,当时的他放荡不羁,后来虽然变老实了,但是并不懂得教育孩子。不过仔细想想他还是有着其余人不曾拥有的品质。福贵受到的打击和痛苦是常人所没有的,可他还是靠着自己的力量,坚强地活着,不像春生因为在——受挫折而自杀,这种精神还是值得我们赞扬的。

在现实生活中,像福贵那样抹着浓厚的悲惨色调的人很少,但是我们会遇到大大小小的崎岖坎坷,在挫折面前,或气馁投降,或昂首挺胸继续前行,这样,生活中的大小细节和感受都会被我们遗忘,被时间所遗忘。

合上书本,鲜艳的红再次入我眼里。我知道时光如黑夜一样正在转瞬即逝,死亡也终会如黑夜从天而降。但只要像现在这样活着,宁静就在遥远的身旁波动……

《拇指姑娘》阅读感受篇12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

前世的情缘,后世来还。一段神话揭开了尘封的记忆;一块宝玉勾出如烟雨如云的世事,如醉如痴的想念,一脉情思,让我们回味再三。

我曾感叹结局的悲哀,黛玉的抱憾而亡,宝玉的看破红尘,宝钗的夜对孤灯以及贾府的衰败萧条,我也曾抱怨曹雪芹的狠心:“为什么不成全宝黛的爱情,反使他们阴阳相隔,最后落得个天各一方,人世间就真的只有忧愁。与伤心的泪雨吗?”

放下这本书,却放不下一腔忧愁,放不下宝黛的爱情悲剧,放不下颦儿的泪,颦儿的忧,颦儿的愁,颦儿的苦。

她有闭月羞花之娇美,却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显出她的弱不禁风,她的泪眼朦胧,魂牵梦萦。她本是冰雪聪明的奇女子,魁夺菊花式的潇洒,芦雪庵中争联即景赋诗的敏捷,与湘云月下吟诗的才情,至今还历历在目,她将无人能比的才情发挥得淋漓尽致,令我折服,令数千万人为其倾倒。但细细品来,纤巧感伤的字句后又隐藏了多少眼泪,多少辛酸。身世的凄惨,寄人篱下的痛苦。谁人知晓?孤傲自许的清高,天真,率直,反封建的叛逆性格,注定凄凉结局,泪尽而逝。

三月花朵验放花香满天,待遇却用除将一半半青春的碎片连同自己的泪珠。一起埋入芳草菲飞的泥土中。“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她把自己的渴望,梦寐,生活的苦涩全都埋入土中,却埋不掉孤独如影随形的孤独,与生俱来的孤独。

与宝玉爱情的凄苦,本是情投意合,情意绵绵,宝玉是他的知己。可天不由人,性格孤僻,人缘不好,成为她通往幸福大道的一块绊脚石,使得原本疼爱她的贾母对她渐渐疏远,胜利的天平自然倾向了城府极深的宝钗这边。凤姐的一出偷梁换柱计,使两人痛失所爱。爱黛玉含泪焚尸,含恨而去,从此阴阳相隔,搞玉疯疯傻傻,后看破红尘,消发为僧。可悲奇苑仙葩早做北邙乡女!

黛玉的悲剧,始于封建社会的黑暗,“女子无才便是德”的愚蠢,曹雪芹之所以塑造这样一个悲剧典型,可能是为了告诉世人。那时还有多少才情兼备的女子被封建社会的黑暗所淹没。在苦难中挣扎,多少才子厌恶官场?落得个一生贫困潦倒,曹雪芹是否也把自己的痛思寄托在这个奇女子身上呢?无人知晓。

《拇指姑娘》阅读感受篇13

一个从小在富贵中的少爷,一个不把别人放在眼中的风流人物——福贵,他因为好赌被骗去了家财父亲也被气死了,但他却因祸得福最最后绞幸的活了下来,他的老婆家珍一直陪伴在他身边慢慢的用爱和自己的信念感化他,最终福贵终于被感化了,但是为时以晚,害得自己的家人受到苦日子。

当我读到家珍死去,这是我看到的所有生离死别中最宁静的一段,也是最真切的一段,家珍没有怨言,是那样慈祥那样平静,我看到她无邪的纯洁的心灵,她仿佛在净化着一些"丑恶"的事物。福贵的女儿儿子相继死去,最终连女婿也惨死在了钢板下面,苦根也因为家中的贫穷最终被饿死了。看到福贵的亲人相继死去我的心情也触动了,留下了泪水。但是福贵也是可怜的上帝对他如此不公平,让他的亲人死去,只让自己潦倒的一个走向生命的尽头,也许这是他的"素命"吧!

亲人的相继离去使福贵变得不在是很新痛了,是他渐渐明白了,亲人一只活在自己的心中,要让自己好好的活下去,他买的老牛也是给予自己的自我安慰。

我对福贵的精神是十分赞赏的,他坚定的信念,背负着祖先留下的一句话,让自己活下去。生老病死,我们都得一样一样地过,生命只不过是个过程罢了。我只是希望能按自已的意愿选择一个方式,真实清醒并发自内心的去实现它的价值,让自己的路走的更长更远。

《拇指姑娘》阅读感受篇14

《红楼梦》,这本既是女性的颂歌,也是女性的悲剧的书给我了多少深刻的印象啊!它是了不起的!它在我的心里产生了不可磨灭的印象.它在中国古典文学也产生了不可磨灭的印象.它带来了一个在封建社会前所未有的东西——把女人当人,对女性尊重.封建社会把人不当人,尤其是把女人不当人.这样一比,就看得出《红楼梦》确实伟大.

在曹雪芹的笔下,一个个人物变的栩栩如生.林黛玉、薛宝钗、史湘云、贾探春、王熙凤、鸳鸯、紫鹃……我觉得那几十个女人,不仅仅是外表的美丽,也是内心深处的美丽.就如贾宝玉所坚信的“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儿是泥做的骨肉”。所坚持的“凡山川日月精秀只钟于女人,须眉男子只不过是些肉沫而已”。但我反而认为贾宝玉是“通灵宝玉”,他才是“山川日月之精秀”

读《红楼梦》时,总是觉得贾宝玉有点像鲁迅作品中的“狂人”。细细品味时,一比较,才发觉:那时的贾宝玉比现在的“狂人”更模糊,更薄弱……

书架上的《红楼梦》包含着许多我不知道的东西,等待者我再读《红楼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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