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 【精选推荐】惠民政策落实情况调研

时间:2023-08-09 09:55:13 自查报告 来源:网友投稿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4.10.22?【字号】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 ,供大家参考。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

  文章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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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定机关】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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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布日期】2014.10.22?

  【字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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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行日期】2014.10.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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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效性】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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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

  正文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发〔2014〕145号)精神,我市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推进简政放权政策落实情况

  我市认真贯彻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省委提出的海东发展的新定位新要求,结合海东实际,以职能转变为核心,以激发市场和社会的活力为目的,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扎实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了阶段性的改革成果。

  (一)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为落实好2013年以来国务院、省政府下放权力的承接工作,围绕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政府层级间的关系,进一步激发市场和社会主体活力,以加快形成新的改革成果为目标,在市政府的领导下,联合市法制办对现有的行政许可项目、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依据

  法律法规,对市政府各部门上报的保留、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从项目名称、设定依据、实施机关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对审核后拟公布的行政审批事项,向各部门及各县(区)政府公开征求了意见。在清理工作中,省政府下放给市政府的,一律承接,上级政府明确取消的,一律取消,明确下放的,一律下放。市政府对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后保留123项,承接省政府下放审批项目72项,取消行政审批12项,下放行政审批45项,由行政审批转为日常管理18项。

  (二)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按照《国务院关于清理国务院各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国发〔2014〕16号),对市政府各部门保留的21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了清理,其中3项调整为行政审批事项,18项调整为日常管理工作。

  (三)着力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按照《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的通知》(国发〔2013〕39号)核查后,市政府各部门不存在违法设定行政许可、增设行政许可条件,以备案、登记、年检、监制、认定、认证、审定等形式变相设定的行政许可,或以非行政许可审批名义变相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今后,不再新设行政审批事项,确需设立的,严格遵守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加强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审查论证。各单位也不存在利用“红头文件”设定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按照法律法规和收费依据标准,清理了9项不符合规定的收费事项。

  (四)指导做好县区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工作。7月25日,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了各县(区)政府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的工作,各县(区)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抽调专门人员,对各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梳理清理。截止9月22日,各县(区)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全面完成,五县一区已形成行政审批事项的汇总目录,以县长令形式进行了公布。

  二、加快棚户区改造、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自2008年我市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以来,省上累计下达海东市城镇保障性住

  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建设任务98411套。截止目前,已基本建成6.7万套,其中廉租房21905套,公租房16472套,限价商品房200套,已实施城镇棚户区改造9960户,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4558套,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1131套,入住29500多套,约3万户家庭通过保障性住房改善了住房条件,累计10000多户家庭享受了租赁补贴。

  2014年海东市计划新开工建设城镇保障性住房31720套(户),其中公租房1400套、城市棚户区改造29232户、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1088户;基本建成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26015套(户);入住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23770套(户)。截至目前,31720套新建任务中,660套公租房(含廉租房)、23656套城市棚户区改造和770套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开工,共计开工25086套,开工率79%。基本建成20369,完成率78.3%;入住6934,完成率29.2%。到位中央和省上补助资金6.2亿元,完成投资25.7亿元。分县(区)和海东工业园区进展情况如下:

  乐都区6074套城市棚户区建设任务中已开工建设4883套,开工率80%,其余1191套因原定建设地点修建性规划调整和土地手续正在办理中,近期开工建设。平安县1560套城市棚户区建设任务中,开工1220套,开工率78%,其余340套正在做拆迁和规划方案编制工作,预计10月初开工建设。民和县7095套建设任务中,200套廉租房、5740套城市棚户区改造、450套国有工矿全部开工建设,开工率90%。其余1355套未完成征地拆迁和实施方案等前期准备工作尚未开工,计划近期开工建设。互助县2267套城市棚户区建设任务开工建设448套,开工率19.8%,其余项目正在做签协议、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计划于近期开工建设。化隆县1938套建设任务中,638套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中150套开工建设,其余在做拆迁和拆迁协议签订工作;1300套城市棚户区改造已货币安置500套,剩余800套正在签订安置协议,开工率33.5%。循化县2282套建设任务(200套公租

  房、2082套城市棚套区改造),200套公租房和506套城市棚户区改造开工建设,其余1522套城市棚户区正在做拆迁等前期准备工作,开工31%。海东工业园区10504套建设任务中(1000套公租房、9504套城市棚户区改造),9504套城市棚户区改造基本建成、260套开工建设,开工率93%。

  为确保保障性住房有序推进,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2013-2017年海东市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规划建设方案》。2013年至2017年五年我市计划实施棚户区改造13.58万户。并根据规划于6月27日上午,在西宁市会议中心成功举办了2014年海东市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推介会,共推出35个项目,成功签约22个项目。在此基础上,完成了推出的35个改造片区的城市设计,提出规划和设计条件。加强了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完善功能。

  三、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一)国发[2014]36号文件落实情况

  一是加快各类规划编制。《海东市城乡统筹发展规划》、《海东市系统发展规划》进一步修改完善;《海东市核心区规划(2013-2030年)》经过省政府审批;《海东市城市总体规划》、《海东市城镇化发展规划》已委托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启动编制,预计2015年3月编制完成,现已开展基础资料调研及现场踏勘;《海东市核心区地下空间利用规划》、《海东市核心区雨水排涝规划》完成编制;《海东市城乡风貌设计导则》正修改完善;《湟水河流域海东段生态保护规划》完成中期成果。二是加快实施水利保障规划项目,保障城市群、农业园区、工业园区生产生活用水和生态建设用水,近期由西宁第七水厂和乐都引胜沟水厂供水,供水规模为12万立方米/日;远期规划建设4座自来水厂,总规模为28万立方米/日。三是确保规划的严肃性。严格按照省政府批准的《海东市核心区规划》,同时与《海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紧密衔接,对囤积土地、未按合同要求开发利用的,依法依规及时处理;对于已经审批的规划,不定期进行规划检查,存在问题的依法

  查处,严格执行,切实维护好规划的严肃性。四是积极配合开展平安撤县设区各项工作,形成“一市两区四县”区划格局,建立起适应海东经济社会发展和匹配青海省副中心城市功能的区划支撑。

  (二)抽查在建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情况

  年初,全面梳理各县(区)及海东市核心区各项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督促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和衔接,多方争取已申报项目尽快落地建设,并及时督促检查各类建设项目开工建设情况。2014年全市城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开工建设92项,总投资146.46亿元,截至目前完成投资60.27亿元,计划于年底完成投资86.03亿元。其中,新建项目44项,总投资75.18亿元,完成投资19.24亿元;续建项目48项,总投资71.28亿元,完成投资41.03亿元。除循化县外其他县(区)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厂运营正常,循化县污水处理厂土建和设备安装已完成,计划于今年年底运行。

  (三)国办发[2014]27号文件落实情况

  一是《海东市核心区城市地下空间利用规划》由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结合专家审查意见正修改完善,预计10月中旬完成规划上报市城乡规划建设领导小组审定;《海东市核心区地下空间利用规划》、《海东市核心区雨水排涝规划》完成编制;《海东市地下综合管线专项规划》正在商洽委托事宜。二是乐都区综合管廊及管网改造工程乐都区综合管廊长36.28公里,主要建设古城大街、引胜路等12条管廊;改造南北滨河路西延道路、规划二路等13条给水干管29.35公里;新建西关街、滨河北路等9条道路雨水管道及雨水口连接管34.3公里。项目总投资135800万元。项目可研正在编制当中,目前已完成瞿昙路(建设街-迎宾大道)段的管廊及给水干管改造。三是按照核心区建设项目计划,扎实推进项目进度和工程质量管理,海东大道(一期)、空港大道等23条续建道路正在进行路面结构层施工,部分道路已完成天然砂砾、级配砂砾填筑和地下雨污水管道、检查井铺设、人

  行道铺装试验段施工等工作;经一至经五路、古城巷、昆仑路、和谐路、曙光大道等9条新建道路正在进行路基施工、雨污水管道埋设。

  四、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按照省政府“全收集、全处理、全测控”的治理要求和省环保厅的安排,2011-2013年,我市依据《湟水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规划(2011-2015)》,重点实施了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污水管网改扩建和截污纳管等项目。一是推进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和二期扩建工程,截至目前,平安扩建日处理2.5万吨二期工程已完成土建工程,正在进行设备安装;民和扩建日处理0.5万吨的二期工程已完成75%土建工程,预计12月建成投运;互助扩建日处理0.5万吨的二期工程已开始试运行;乐都区新建一座日处理4万吨生活污水处理厂,已完成全部前期工作,准备动工建设。全市已运行4座污水处理厂,70%的县城生活污水得到处理;建成运行县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20座,80%的县城生活垃圾得到安全处置。二是加快污水管网建设。针对沿湟四县(区)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雨污合流和覆盖面低的问题,继续实施2012-2013年下达的总投资为1.04亿元的县城污水管网改扩建工程。目前,已完成近80公里的管网改扩建任务,其余改建工程正在按计划、分步骤推进,预计年内全部完工。三是人工湿地建设工程。加快推进平安驿洲、乐都大地湾、民和尾水湿地等人工湿地工程建设,其中平安驿洲、乐都大地湾湿地项目已上报国家林业局。大地湾人工湿地污水处理项目,总投资1.15亿元,已安排启动资金800万元。四是加大工业企业废水深度治理。互助威斯顿精淀粉公司、民和威斯顿精淀粉公司、民和湟乳乳制品公司等3家企业投资702万元实施废水深度处理升级改造工程,即将完工运行。

  五、加快发展养老、健康服务业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一)认真实施敬老院及日间照料中心的建设

  为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我市争取了海东市福利中心项目,投入资金250万元,建筑面积9000平方米。2014年,省下达12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项目(每个县区2个),每个建筑面积750平方米,投资190万元。已基本完成建设地点的选址、可研论证、地勘、图纸设计等前期工作,正在进行建设单位招投标;实施2013年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项目173个,每个幸福院补助资金3万元,按各村老年人实际需求配置了电视机、桌椅、床等服务设施,已有154个互助幸福院启动运行。

  目前,我市在建、建成待运行和已运行民营养老机构有4所,投入资金2930万元,建筑面积9626平方米,设置床位350张。其中,已启动运行的是民和史纳养老院,投入资金10万元,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设置床位50张,入住33人;平安县平安镇沈家村养老院,占地面积8亩,投入资金30万,建筑面积1400平方米,入住22人;在建的平安县、互助县各一所。近年来为敬老院养老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建设用地,无偿划拨土地182亩;为新设置的民和、乐都、平安等三县(区)福利中心核定事业编制22名、公益性岗位8名;解决了部分启运费用,民和、乐都、平安等县(区)财政为中心敬老院解决费用310余万元,有效保证了机构启动运行。

  (二)顺利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实施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2013年我市将十一家未纳入2011年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医院,全部安排上报了全国第二批试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申报材料,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下发的《关于确定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第二批试点县的通知》(国卫体改发[2014)13号),将平安县、互助县、化隆县、循化县已纳入第二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县,积极向省医改办申请将海东市人民医院纳入全国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候选医院。我市上报了民和县人民医院、互助县人民医院、乐都区人民医院、平安县中医院、循化县人民医院、化隆县人民医院、民和县中医院、互助县中医院、乐都区中医院,并组织各县(区)上报了医院介绍材料。

  六、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一)努力营造创意创新环境。支持鼓励推送非遗传承人、设计人才“走出去”参加各级各类赛事和会展,通过技艺、思想、理念的交流碰撞,进一步开拓创作思路、提升作品水平。2013年我市平安县三合镇民间艺术节目《新安神狮舞》、《竹马子》、《仲家龙王庙会》获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洪水泉清真寺被列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张家寨村“农家书屋”荣获全国服务农民服务基层文化建设先进集体荣誉。

  (二)深入发掘文化资源,加大对文化企业的扶持力度。

  2014年,经国家文物局批准,同意在海东市民和县建设喇家遗址考古公园,市政府组织召开了喇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领导小组第一次工作会议,批准通过了《海东市喇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实施方案》,按照一年打基础,三年见成效的目标,计划投资8.06亿元资金,将建设目标定为“世界著名史前灾难性遗址旅游胜地”。依托奇石文化资源优势,实施了河湟奇石文化博览产业园项目建设,此项目已纳入国家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项目;深入挖掘民间刺绣艺术,推动民间手工艺品走向市场,促进民族民间艺术产业化发展。重点扶持了青海古驿民间工艺有限公司、青海平安伊人绣品有限责任公司等经营单位,打造“古驿平安绣”、“平安福”等著名商标,并组织参展各类文化产业博览会,促进企业走向规模化、产业化发展道路。

  七、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向非国有资本推出一批投资项目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2014年,依据《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项目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为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对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进行备案。目前,共有80家小微企业经过备案。

  八、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和“三农”支持措施落实情况

  今年以来,我市紧紧围绕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微企业和“三农”金融服务工作的要求,在推动小微企业和“三农”服务工作中,深入调查研究、加强政策引导,做

  好银企合作。目前,海东人行对支持“三农”和小微企业达到一定标准的农村信用社实行降低准备金率。目前,对我县农村信用社实行的准备金率为13%。

  截止2014年8月末,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的小微企业达到3127户(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贷款),比年初增加790户;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余额94.97亿元,增长12.07%,新增10.23亿元,全市小微企业不良贷款余额2013万元,不良率0.26%,较同期下降0.05个百分点,总体风险可控。

  九、促进对外贸易稳定增长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4]19号),进一步加快海东外贸发展,转变外贸发展方式,提高经济发展的开放度和外向度,全面提升对外贸易水平,加大出口创汇力度,增强开放型经济的贡献率,制定了《海东市加快对外贸易指导意见》,明确了对外贸易工作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及主要任务,提高对外贸易发展水平。

  为了进一步加大我市外贸企业的生产规模、延长产业链,提升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能力,下大力气争取外贸专项扶持资金,近两年共争取到外经贸区域协调发展扶持资金1500余万元,覆盖16家企业的25个项目;争取到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570余万元,覆盖32家企业的72个项目。通过这些项目的实施,企业生产规模进一步扩大,外贸出口业务和经济效益逐年增加,同时解决了部分农村剩余劳动力,增加了农民收入。

  目前,全市有进出经营权的企业共有43家,有出口业绩的8家,出口产品有高原特色农副产品、民族用品、高原特色生物医药、皮毛制品、铁合金制品等。

  十、夯实农业基础、推进现代农业发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各级政府及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努力下,全市农牧业生产仍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粮、油、菜总产量分别达到53.24万吨、13.14万吨、71.11万吨,肉类、禽蛋、奶类产量分别达到9.75万吨、1.30万吨、5.79万吨,同比分别增长4.61%、4%、3.95%。实现农业总产值85.16亿元、农业增加值52.12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6155元。

  强化项目带动战略,以项目引资金、带调整、促增收。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四区两带一线”战略部署,与省、市、县有关部门相互衔接,组织申报了省级财政支农项目5大类,654项,申请专项资金7.37亿元。共落实国家财政专项资金54870.48万元(不包括农业综合补贴2.02亿元和2014年全膜双垄技术推广经费1.08亿元),较上年增长3.9%。全年完成农牧业项目投资17.21亿元(其中种植业项目投资

  8.17亿元,畜牧业项目投资

  9.04亿元)。农资综合补贴由29.8元/亩提高到44.8元/亩,粮食直补由15.2元/亩提高到30.2元/亩。投入农机购置补贴资金3285万元,补贴购置各类农机具购买农机具17470台(套),拉动社会资金7394万元,受益农户11120户。机耕、机播面积分别达到184.53万亩和129.49万亩。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农牧业重点项目共7项(其中续建5项,新建2项),项目总投资19.19亿元,年内计划投资7.8亿元,完成投资8.05亿元,为计划的103%。

  围绕基础设施建设、科技研发推广、基地建设、招商引资等工作,园区入驻企业达到126家,开工建设项目184项,完成投资21.8亿元,占年计划的103%,较上年增长21.7%。累计完成投资69.1亿元,累计完成产值53.7亿元,实现利润15.4亿元,上缴税收3.4亿元。核心区、示范区、辐射区面积已分别达到5万亩、50万亩和200万亩。累计实施科技研发和推广项目408个,与研究院所合作开发项目54项,建立技术研发平台26个,引进各类农业新技术380项,新品种1010个,建立专家大院2个,在乐都建成西北农林大学杨凌科技实验示范基地,平安建成中科院油料所的生产实验基地,互助建设青海大学科研基地,派驻科技特派员180人,实施开发项目51项。2010年海东农业科技园区被国家六部委确定为

  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2011年互助县被农业部确定为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2013年10月海东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被农业部认定为国家级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园区建设已成为海东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发展的桥梁纽带和建设海东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示范区的重要平台和载体,取得了显著地成效,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按照“特色鲜明、发展持续、经营集约、安全生态”的现代农业发展方向,积极推进海东高原特色现代生态农业示范区建设,建成以高原蔬菜、特色果品、城郊奶业、瘦肉型生猪为主的川水特色农业;以全膜玉米和马铃薯、肉牛肉羊养殖为主的浅山循环农业;以育苗、药材、树莓、仔畜繁育、生态鸡放养为主的脑山绿色农业;以黄河网箱、湟水池塘水库渔业养殖为主的沿黄(湟)生态农业。实现“五增目标”(重点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增加、适度规模经营的比重增加、农产品加工转化率增加、科技含量增加、农民收入增加),确保农民持续增收,农业科学发展,农村和谐进步。

  十一、加快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解决农村人口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近年来,我市紧紧围绕水利工作发展重点,牢固树立“大水利”的理念,抓住国家和我省财力快速增长、建设能力显著提高的历史机遇,加大水利投入,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以满足全市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发展的用水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开工建设和计划建设一批关系海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点水利工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截至目前,全市已建成中小型水库72座,涝池207座,总库容为1.02亿

  m3;抽水泵站366座;规模以上机电井170眼;渠道382条,工程控制灌溉面积80.46万亩,实灌面积75.46万亩;农村供水工程639项,堤防91项,小水电40项,水闸工程178项,水保骨干坝102座、淤地坝70座。

  (一)重大水利工程进展情况

  平安县文祖口水库:水库总库容357万m3,多年平均供水量466万m3,水库工程建成后,解决祁家川流域2.7万亩农田、林地灌溉用水和下游三合镇、小峡镇、平安镇4.28万人、7.37万头(只)牲畜的饮水问题,同时可为平安县城供水。截至目前建前工程、导流放水洞工程、坝基截水槽及左右坝肩腐殖土清理和碎石土开挖、灌浆平洞开挖、坝基防渗等已全部完成,坝体填筑及引水工程正在进行。工程总投资为15585万元,到位资金1.0亿元(其中省财政下达6000万元,贷款4000万元),目前完成投资800万元。已累计完成投资6260万元,占总投资的40%。

  循化县公伯峡水库灌溉工程南北干渠项目:公伯峡水库灌溉工程(循化段)南干渠27.308km,控制灌溉面积5.16万亩(改善灌溉面积3.933万亩,新增灌溉面积1.227万亩),北干渠10.89㎞,控制灌溉面积1.6773万亩(改善灌溉面积0.9693万亩,新增灌溉面积0.708万亩),工程建成后将改善循化县3个乡镇、14318户、6.4万人的生产生活条件。

  目前完成隧洞掘进6.806km、明渠衬砌10.956km、隧洞衬砌完成1.2km。工程总投资3.22亿元。截至目前到位资金11917.35万元(9月1日省级配套资金到位2000万元),完成1417.71万元,累计完成投资10748.58万元,占总投资的32.4%。

  化隆县公伯峡、李家峡水库灌溉工程北干渠项目:该工程总投资6.3亿元。其中:李家峡水库北干渠总投资4.6亿元,干渠总长31.9km,设计引水流量为4.34m3/秒。公伯峡水库北干渠总长30.6km,化隆县境内为19.79km,总投资1.7亿元,设计流量3.43m3/秒。目前到位资金21566万元,其中下达水利建设基金10484万元,省级财政配套资金3849万元,亚行报账六批4733万元(完成亚行贷款26%),中期票据建设基金2500万元。资金缺口达3000万元(9月1日省级配套资金到位6000万元)。

  截至目前,李家峡、公伯峡北干渠工程已累计完成投资2.46亿元(李家峡北干渠完成投资13680万元、公伯峡北干渠完成投资12320万元),占总投资的39%。其中,2014年完成投资4800万元。

  民和县河西沟水库:总库容317.6万m3,工程建成后,可改善灌溉面积1.4万亩,解决核桃庄乡和李二堡镇共3.4万人、2.38万头牲畜的供水问题,现已完成施工临时设施建设、导流洞开挖与混凝土衬砌、永久公路路基及导流围堰清基、填筑工程,并通过分部工程验收截至目前,省级下达配套资金2170万元,截至目前完成投资3100万元,累计完成投资4600万元,占总投资的33%。

  民和县积石峡水库灌溉工程:工程从积石峡水电站水库大坝左岸预留农灌取水口引水,引水流量6m3/秒,工程建成后可新增灌溉面积11790亩,改善灌溉面积44943亩。目前已完成3#、4#隧洞3621米全部贯通,底板浇筑、侧墙、顶拱浇筑。工程总投资3.47亿元。财政下达投资4500万元,省发改委融资平台银行贷款3000万元,水利厅前期费1100万元,共到位资金8600万元,今年完成投资6914万元,累计完成投资1.69亿元,占总投资的48.7%。

  互助县南门峡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水库原设计库容1840万m3,设计灌溉面积8.0万亩。工程总投资7995万元(其中:国家投资6396万元,省级配套1599万元),资金已全部到位。2014年完成投资960万元,占2014年计划3375万元的28.4%,累计完成投资5580万元,占总投资的69.8%。

  海东市南北山绿化水利配套项目:按照“先易后难,分片实施”的原则,2014年南北山绿化水利配套平安县、乐都区、民和县计划实施项目控制绿化面积89592亩,总估算投资25667.5万元,目前到位资金14422万元,完成投资10600万元,占总投资的41%。

  乐都区大地湾湿地公园:总建设面积135公顷(2025亩),估算投资2.89亿元,目前已下达资金0.5亿元。《大地湾湿地公园修建性详细规划》已编制完成,等待市政府批准;项目建议书已由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江苏分院完成;可研及初设阶段工作已委托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承担。建设用地的征用或流转问题已与乐都区政府协商,区政府已经安排用地调研并制定方案。湟水河防洪工程的设计已委托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设计方案于7月底已完成(未审查),紧接着安排项目招投标和工程开工前准备工作。

  (二)2014年、2015年及“十三五”拟开工重大水利工程前期工作情况

  乐都杨家水库:总投资5.857亿元,总库容1617万m3。水库建成后,每年可向乐都城区供水2431万m3,向农业示范园区供水267万m3。目前已完成项目建议书的编制并通过黄委的复核和省发改委的批复,可研报告已编制完成。水土保持方案、环境影响评价、矿产资源压覆、地质灾害、水利项目规划同意书等15个附件报告的编制工作已基本完成,部分报告已通过审查。

  循化夕昌水库:水库设计总库容1188万m3,年总供水量为2138万m3,总投资4.69亿元,水库建成后可解决下游2镇2乡5.67万人安全用水问题,改善和扩大灌溉面积4.26万亩。

  工程总投资4.6910亿元。目前,可研及相关附件编制已完成,初步设计报告计划十月初审查,由于可研批复未具体明确工程资金投资渠道,故其资金来源需要进一步协调解决。

  平安牙扎水库:水库设计总库容297.6万m3,年总供水量为638.9万m3,总投资1.92亿元,水库建成后主要满足平安镇、沙沟乡22591亩(新增12770亩、改善9821亩)农业灌溉和生态用水。目前可研批复已下达,《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水资源论证》等18附件的编制工作中目前已完成12个附件。

  民和满坪水库:水库设计总库容108万m3,年总供水量为193.15万m3,总投资1.06亿元,水库建成后解决满坪镇和前河乡、以及甘沟乡李家村,共3.5万人口和4.77万头(只)牲畜的饮水安全问题及3862亩水浇地灌溉缺水问题,并可扩

  大1275亩灌溉面积,共解决农业灌溉面积5137亩。目前已完成可研报告审查,等待发改委批复,水土保持方案、环境影响评价等15附件报告编制工作已开展;水土保持方案、水资源论证、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及规划设计专题报告已通过审查。

  东部城市群供水管道工程(黑泉水库三级电站—乐都区老鸦峡供水工程):工程计划总投资28.84亿元,铺设管道150km(海东境内87.1km),工程完工后每年可向海东提供1.5亿m3原水。目前可研报告已编制完成,并进行了专家咨询,计划于近期进行审查。

  海东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亚行贷款项目):项目总投资13.36亿元。其中,申请亚洲开发银行贷款1.5亿美元(折合9亿元),主要用于本项目的河道治理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河湟长廊整治及绿化工程、能力建设。国内配套4.36亿元,主要用于河道治理工程、河湟长廊整治及绿化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配套及其他工程、预备费、建设期利息支付等。

  该项目由海东市湟水河综合治理委员会,项目建议书已由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江苏分院编制完成;

  2014年4月4日与亚行项目经理进行了沟通,制定了项目前期工作计划表;2014年4月9日参加了亚行贷款新规划项目前期工作会,进一步与亚行官员进行了衔接,并对项目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2014年7月14日-19日,亚行预鉴别团对本项目进行了考察,考察结束后与市政府签定了谅解备忘录。

  (三)统筹使用税费、价格等改革措施促进节水增效,解决好“最后一公里”问题

  一是全面落实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农田水利建设的有关政策,全额提取水利建设资金,支持开展节水增效工程建设;二是推进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探索建立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和管护新机制,着力解决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问题;三是

  认真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适当调整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支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运营税收政策的通知》、《关于支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用地有关问题的通知》等一系列水利公共基础设施税收优惠政策,提高水利建设资金效益及水利工程运行效率,降低水利企业生产经营成本,降低农民水费支出(电力提水费用),促进水利工程终端设施有序建设与运行,提升节水增效成果。

  十二、实行精准扶贫、2014年再减少农村贫困人口100万人以上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截至8月底,全市共落实扶贫项目资金38850万元。其中:整村推进项目16100万元,产业扶贫及示范村建设3050万元,易地扶贫搬迁13450万元,扶贫科技园4000万元,“雨露计划”培训资金495万元,辽援资金1755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200%。目前,项目扎实推进,为全面完成8.12万人脱贫目标任务奠定了良好基础。截至9月底,项目实施已过半,完成脱贫人口6.07万,占计划74%。

  全市在1区5县的20个乡镇31村实施易地搬迁项目23项,投资13450万元,计划搬迁3225户,15852人,前期,各县区由于受国家实施严格的土地管理,易地搬迁土地置换难度大,影响了进度。目前,各县区通过整合民政、水利、交通、电力等项目,大多数项目正抓紧实施中。

  全市在32个村实施产业示范村建设项目,用扶贫资金撬动银行资金近1亿元,通过政府融资平台担保,群众联户担保等形式,放大扶贫贷款3-5倍。扶持牛羊养殖、特色果品、家庭牧场、苗木种植等项目,壮大了产业,形成了规模。目前,项目正抓紧实施中。

  海东市扶贫产业园实施方案通过省级审定,示范园将重点通过特色果品种植、牛羊养殖、民俗旅游、贫困大学生创业园等建设,计划投资4000万元,为今后扶贫树立样板。

  为切实做好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增加贫困农牧民收入,本着农民“需要什么、培训什么”和“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花大力气抓技能培训。全市共落实培训经费495万元,正在开展以汽车驾驶、拉面技术、民族歌舞、民族刺绣、民族雕刻等为重点的培训。力争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家的目标。

  积极与国家和省、市对口帮扶部门协调,制定年度帮扶计划,落实帮扶资金和物资。拓宽了群众增收渠道,改善了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2014年国际农发基金帮扶海东市互助、乐都、民和、循化、化隆四县一区共投资近4亿元。

  十三、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一是加快燃煤锅炉“煤改气”进度。开展了餐饮业油烟污染和燃煤锅炉“煤改气”前期调查工作,针对不同污染源,制定了分年度治理计划。2013年、2014年“煤改气”工作计划改造完成500蒸吨,目前,已完成了390余蒸吨燃煤锅炉。完成了450家餐饮单位“煤改气”,依法取缔城区露天烧烤店310家,对125家煤炭经营场所进行检查,责令劣质煤炭经营户停止经营活动。二是加快油气回收系统改造。我市共有加油站103座,其中:中石油31家,中石化30家,民营加油站42家,中石油、中石化正在逐步推进此项工作,截止目前,中石油完成16座加油站的改造,中石化完成7座加油站的改造。三是加强机动车管理。加大了黄标车淘汰报废力度,按照市政府出台的《海东市鼓励提前淘汰机动车辆奖励补贴办法》,截止目前共淘汰机动车3122辆,其中依法强制报废2886辆,鼓励淘汰236辆。加快了机动车尾气检测站建设进度,完成了3家机动车7条尾气检测线建设工作,已累计检测机动车30000余辆。

  依法对辖区内的铁矿、砂石开采项目日常监管的同时对双线高铁、西宁—曹家堡机场南绕城公路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对项目的全过程实施监管,虽然这些大型项目执行了环评制度,但施工单位现场不能提供环境影响报告文件批复,且未向县级环保、土管、安监等部门备案,造成了一定的监管难度。

  严把新、改、扩项目的审批关,对低水平、重复建设、盲目建设、严重浪费资源能源的项目坚决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制;对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按规定办理备案、环评等审批手续;在企业生产中,大力推广清洁生产,认真落实节能减排措施,实现节能减排目标。

  由县国土部门牵头,住建环保局、安监局、水利局、林业局、电力局、交通局等7个部门配合,对全市砂石开采、加工企业开展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整治行动,对89家砂石企业全部进行了停产整顿,对无序开采、滥采盗挖依法予以关停,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的砂石企业,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停产整改。

  十四、减轻和公平企业税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自2012年国家和我省出台的对小型微利企业实施的一系列扶持政策以来,我市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以及《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海省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青政[2012]16号)的规定,积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切实做好对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扶持力度,落实优惠政策金额累计达95.68万元,其中:营业税84.25万元、城建税4.27万元、教育费附加3.76万元、企业所得税3万元。为我市小型微利企业的快的速发展和地区经济的稳步增长起到一定促进作用。

  十五、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1--8月份,共登记应届高校毕业生

  1981人。其中本科以上

  890人,专科

  1091人;男

  1109人,女872人;汉族1471人,少数民族

  510人;城镇户口

  1735人。通过各种方式实现就业人数为

  1338人,其中通过招考进入各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80人;各类国有企业64人;非国有企业

  384人;基层服务项目

  5人,公益性岗位

  33人,灵活就业

  656人,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67.5%。

  (一)加强领导完善政策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为进一步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3]35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青政发〔2014〕112号)等文件精神。

  一是结合我市实际成立了海东促进高校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海东市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扎实有序开展。二是利用手机短信、高校毕业生qq群、就业局LED显示屏等平台,宣传国家和我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三是印制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宣传手册及展板,并将宣传提纲分发到各乡镇就业站及各社区进行广泛宣传。让所有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都能了解到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优惠政策。

  (二)完善服务机制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全面开展人性化就业服务活动,帮助高校毕业生了解就业政策、就业形势,掌握就业技能,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将高校毕业生纳入到国家、省和地市促进就业、组织起来就业、扶持创业的各项优惠政策扶持范围内。截止8月底,全市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3944人。其中,企业吸纳413人,其中,国有企业吸纳105人,民营企业30人。非公有制组织吸纳283人;自主创业87人,其中返乡创业23人;基层服务项目446人,其中,到村任职120人,“三支一扶”42人,特岗教师163人,公益性岗位1052人;就业见习1147人,其中就业见习基地1019人,农牧区中小学见习54人,乡镇卫生院见习74人;公务员考录425人,事业单位招聘78人;灵活就业771人。

  (三)强化高校毕业生专项培训

  截至目前,举办了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班14期,培训420人,帮助更多大学生树立创业意识。还举办就业能力提升培训班9期,培训450人。

  (四)开展形式多样招聘活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2014年,积极搭建企业与高校毕业生沟通平台,突出针对性,按照不同专业、院校类别,共组织举办“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14场,实现就业人数903人。

  十六、加强社会救助、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方面

  目前,全市城乡低保对象有18.1万人,占总人口169.67万的10.66%,其中:农村低保13.59万人,占农村总人口119.76万的11.34%;城市低保4.5万人,占城市总人口49.91万的9%。今年以来,为19.22万困难群众发放生活救助金29291.91万元(其中上级补助24915万元),其中为城乡低保对象、五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发放两节期间一次性生活补贴4358万元,为城市低保对象发放1—9月低保金11649.14万元,为农村低保对象发放上半年低保金13286.77万元。全市下达医疗救助补助资金5846万元,大病医疗救助13704人次,发放救助金4606.4万元。同时,完善了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保障标准逐年提高,全市五保分散和集中供养标准进一步提高,分别由3740元、4280元提高到4310元、4920元。全市五保对象人数6823人,其中集中供养273人、分散供养6550人。上半年发放供养金1478.69万元。临时救助发放2236人(次)397.34万元;为21984名重度残疾人下达生活补贴资金1203万元,为74241名7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补贴资金4698.56万元。城乡居民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全面开展,建立了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机制。目前,乐都、平安、互助等区县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申报工作已全部结束。三县区初步认定城乡低收入家庭23912户77981人,其中:农村居民17008户60309人,城镇居民6904户17672人。其它县低收入家庭核对工作正在进行。

  附件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0月22日

  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附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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