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读书笔记感悟13篇

时间:2022-02-19 13:46:13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家读书笔记感悟13篇

家读书笔记感悟篇1

犹记富翁与渔夫之间那个短小却意味深长的小故事:当渔夫悠哉地享受着海风习习,浪潮轻击的简单、平淡而闲适时,富翁却教导渔夫拼搏奋斗努力赚钱,以求有朝一日能忘却烦恼悠然自得,过自己所向往的生活。“我不已经过着这样一种生活吗?”渔夫如是回应道。

从某种程度上说,相对于富翁纷繁复杂的“成功之路”,渔夫几乎如一位智者,寻得了一条通往心之所向的捷径——简约而平淡。苍旻遐缅,人事未已。当下的大多数人们显然选择了“富翁”的道路,为着一个或清晰或模糊的目标,人们不懈努力,为了所谓“诗和远方”不断奋斗,却或许在不经意间迷失在纷繁错杂的现实中,无从逃脱。

然而,梭罗大概能够通晓到了渔夫的智慧吧。他选择了独自在瓦尔登湖畔走下这段捷径——一只板斧,数十美金,一间小木屋便由此挺立湖边的丛林中,一次简约生活的画卷便在《瓦尔登湖》中徐徐展开。

在这样简约的生活中,梭罗尝试着直面生命的本质,不顺从天命,而是吸纳生命的所有精髓,以彻底革除并非生命本质的一切,将生命逼入死角,滤去其他,只剩下最基本的要素。于是,他不需要“喝茶和咖啡,也不用黄油,牛奶和鲜肉,因此不用这些用度去干活”,也不需要“用蚯蚓钓梭鱼,然后拿梭鱼做诱饵去钓鲈鱼”。

他的生活,是“一年只需劳动三四十天,以供养自己”,是林间的熹微晨光和昏昏晚霞,鸟鸣阵阵和松鼠啾啾,是豆田里随心的劳作,是友人不时的探访,当然也是对小镇喧嚣的远离,对周遭邻居的关怀,以及那清澈而深不见底的一方淡绿色湖水的热爱和眷恋。无论是寒冬里的屋内取暖,还是初夏时的林中漫步,融汇与瓦尔登湖之畔,便是那对简约而惬意的生活的不羁追求。

谈及人们津津乐道的“金钱”,梭罗如此断言:“对满足灵魂的需求,金钱没有用武之地。”这大概便是一个不羁的灵魂在追求极简的道路上对金钱的不屑一顾;也正是对金钱的如此论断,才能让梭罗避免了重蹈富翁的覆辙,得以用一种简洁的方式,追寻这最不繁杂的生活。

生活,其实并不繁杂。愿你也能在《瓦尔登湖》之畔,与梭罗共看花开花落,云卷云舒,同赏听鸟叫虫鸣,冰破湖开,共享一次极简之旅。

家读书笔记感悟篇2

最近,我读完了《青鸟》这部名著,深受启发。《青鸟》主要写了圣诞前夜,棣棣和咪棣家来了一位仙女,她请兄妹俩为她生病的女儿寻找青鸟——幸福的象征,并送给棣棣一顶能看到事物灵魂的帽子。两个孩子在猫、狗和各种静物的灵魂的陪伴下,进入了另一个世界。在光神的指引下,在回忆国、夜神宫殿、幸福花园等地寻鸟,却始终没有找到。

最后,两个孩子回到家,棣棣一口答应了把小鸟送给邻居太太家一直生病的小女孩,这时小鸟变成了“青鸟”,原来青鸟一直在他家里,邻居女孩的病也好了。

我最喜欢书中的光神。因为她在孩子们伤心时安慰他们,在孩子们遇到危险时保护他们,还在孩子们失望时,给予他们希望和鼓励。光神总是尽量让孩子们明白更多道理。她用慈爱和大度,原谅了孩子们一个又一个的错误,最终教会了兄妹俩“每一个人都在追求自己的幸福,而且都费劲辛苦,历经失望,其实,幸福就在我们身边,如果我们经常怀着美好无私的愿望,幸福就伸手可得”的道理。还让我明白了自己的经历,才是我们唯一的指路明灯。

这本书故事离奇,也教会了我许多道理,我非常喜欢。因此我也想将这本由比利时作家莫里斯·梅特林克所写的《青鸟》推荐给大家!

家读书笔记感悟篇3

读完《忆读书》这篇饱含着真情实感的文章后,我不禁对作者——冰心肃然起敬。

冰心从小时候就开始读书,而且读的都是一些名著。她在读书的同时,也从书中领悟了不少做人处事的大道理,得到了不少的好处。在文中,最令人佩服得五体投地的还要属冰心在伤腿的情况下,把读书视为自己唯一的,独一无二的休闲方式。这岂止是视读书为消遣,简直是把书当做了自己的生命嘛!

再回想我自己,平时也很爱读书。一碰到喜欢的书,就爱不释手地津津有味地品读;一做完作业,就捧着一本书细细品味;在学校一下课,我便从抽屉里拿出课外书,慢慢体会其中的奥秘。不过,我有时候也会经受不起电视的考验,那精彩的电视就像一块强力磁铁,吸引着我。所以我总会找些想喝水、吃东西之类的借口跑出书房,偷偷地朝电视看上几眼,根本克制不住心中的欲望。

可当现在读完这篇文章后,我不由自主地羞红了脸,无比惭愧。我明白了读书会使人快乐,能使一个在物质上贫穷的人变成精神上的富翁,读书不仅是一种文化的积累,也是一种感情的积累。读书能陶冶你的情操,开阔你的胸怀,丰富你的知识、感情,提高你的修养。所以我要做到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要有选择性地读书,读书时要全身心地投入,把读书当做自己的事情,要活到老,学到老。好书可以让我们增长知识,开拓视野,懂得许多道理,得到许多有益的知识。而没有选择性地读书,往往会事倍功半,不仅会影响你的学习,也会让你慢慢步入歪门邪道。我们要做学习的主人,这样才能使自己更加优秀!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只有做到多读书,读好书,才能增长我们的知识,提高我们的素质,使我们早日成为祖国的栋梁之材。

家读书笔记感悟篇4

这本书名叫《狼王梦》,是由著名作家沈石溪创作的激情动物小说,这本书我在上学时看过几章故事,但仍然没有看完,趁着暑假的时间,我己经把这本书看完了,也正是这本书给了我深刻的感想。

老师您曾说过,看一本书只看一遍是不够的,要想真正读懂一本书,就要看三遍以上。在读《狼王梦》这本书时,觉得这本书写的特别好,但是还有一些好词好句是要理解出来的,于是我便把书细读了五六遍,果真如此,我找到了许多小小的细节,也正是这些小小的细节,才构成了本书的大致故事。

故事是这样的,它叫紫岚,是一匹智慧、美丽的母狼,它的丈夫叫黑桑,他每天勤学苦练,希望得到狼王的宝座,紫岚想助黑桑一臂之力,但黑桑却是暴死鬼谷。紫岚希望她的孩子们能完成黑桑的遗愿。在一次绝境分娩中她生出五只小狼,但是当时的天阴沉沉的,下着大雨,时不时还会卷起一阵阵狂风,当时她被天敌大白狗逼到了离家好几公里之外,现在虽然赶走了大白狗,但把狼仔送回家成了问题,它一次只能叼走一只狼仔。

就这样,她一次次往返跑着,有时她已没力气了,不停的在喘气,但紫岚坚定的信念告诉她,要迎难而上,坚持下去。终于,她送回家的狼仔有四只了,但不幸的是,最后一只狼仔已经冻死在山坡上了。她悲痛欲绝,但想把孩子培育成狼王的欲望太强烈了,带走了紫岚的悲伤。第二天,紫岚给她自己的狼仔取名,老大叫黑仔,老二叫蓝魂儿,第三个也是唯一的母狼,紫岚给她取名叫媚媚,第四只叫双毛。

紫岚最想培育的是黑仔,这是因为黑仔无论是体表还是魄力都与黑桑特别相似,紫岚精心培育黑仔,但黑仔却被一只可恶的金雕给吃了,于是她准备把蓝魂儿培育成狼王,蓝魂儿与他死去的哥哥黑仔也是有的一拼的,渐渐的,蓝魂儿长大了,他每次捕猎时都不要命的冲在第一个,在一次捕猎中,蓝魂儿不小心踩到了一个捕兽夹,也正是这一断魂捕兽夹,取走了他的性命。

最后一只公狼是双毛,虽然紫岚把他培育的特别强大,但双毛还是没有胆魄,在狼王的决斗中输给了对手。紫岚开始绝望后代,她特别的无耐,心灰意冷,这时紫岚看见了当年杀吃黑仔的那只金雕,便要跟他同归于尽,她被金雕抓到了天上,紫岚用尽全身的力气给金雕最后一击,金雕死了,紫岚也随之从天空坠落山涯,在最后一瞬间,她期盼着自己女儿媚媚的孩子里面其中一只能成为顶天立地的狼王!

家读书笔记感悟篇5

都说书籍是精神的食粮,这不,我又翻开了著名科幻小说家凡尔纳三部曲之二——海底两万里。

能够翻开这本书,我就放不下了。这本书讲述了法国生物学家阿龙纳斯跟随美国军舰“林肯号”去捕捉闹得沸沸扬扬的“怪物”,却被尼摩船长意外“俘虏”,进而开始了一段神秘而又令人难忘的海洋之旅。

合上书,我仿佛在与尼摩船长、阿龙纳斯教授、捕鲸手尼德一齐乘坐着鹦鹉螺号潜水艇在充满了神秘色彩的海洋中穿梭,去太平洋、印度洋、红海、地中海、大西洋以及南极和北冰洋探险……我已被书的资料深深迷住了。

想象过后,我又对书中的人物尼摩船长产生了极大的敬佩之情:他仿佛是那么冷酷无情。但是,当他的一个船员不幸去世时,他却与全船人员一齐,留下了泪水,并将他埋葬;他又仿佛对大陆充满了憎恨与失望,但却拿出一箱金条,去支持陆地的人们反抗残暴统治的活动;他看起来从不帮忙任何人,但却奋不顾身,甚至不惜自己生命地去挽救一个采珠人的生命,并赠他一袋珍贵的珍珠;他对海洋十分钟爱,所以即使看到了像椰子那么大的珍珠也只是带着教授远远的观看,并不把它占为己有……这些优秀的品质,难道不值得我们学习吗?

记得那次他们被困在南极的大冰障下,本意是万分危急、千钧一发的紧要关头,而尼摩船长却依然持续着镇定。即使在严重缺氧的状况下,在完全封闭且与外面隔绝的冰障中,在南极季度寒冷的环境里,尼摩船长依旧持续着镇定,一如既往地沉着地指挥着船员们做着打破冰障的努力。在他们的不懈努力下,冰障最后被打破。我也开始敬佩起尼摩船长来:如果不是尼摩船长而换作他人,恐怕早已经不知所措了吧?尼摩船长的这种精神不也正是我们需要去学习的吗?

回想一下我们,整天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仿佛是被泡在了蜜罐里,而我们所缺少的,却正是那百折不挠、不畏艰险的奋斗精神,也正是缺少了那不怕吃苦、迎难而上的坚强意志啊!我们也同时缺乏那宝贵的进取精神,不敢想自己会让世界做出改变。而凡尔纳在这部小说里所“预言”的在当时不可思议的事情却都得到了实现,这难道不是在向我们说明,人类的潜能与创造的潜力是无限的吗?这也是在告诉我们,在这个世界上,没有做不到的,只有不敢想的事情。

合上这本书,我不禁感慨万分,几百年前所想象的事情在这天已经成为了事实,那我们此刻为什么不去思考如何使我们自己的梦想实现呢?让我们从此刻开始,努力为自己崇高的理想而奋斗吧!

家读书笔记感悟篇6

幸福,有多少人追求着它,而它总会在你不经意的那刻悄然降临在你的身旁,在那一瞬间,你将成为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偶然,我在书架上抽出一本书,它就是---《青鸟》。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去寻找青鸟的故事,男孩叫棣棣,女孩叫米棣,他们的爸爸叫棣尔,在平安夜的晚上他们遇到了一位仙女,仙女送给棣棣一顶帽子,棣棣看见一颗钻石,便按了下去,顿时,房间里的东西全活了,有美丽的牛奶小姐,又胖又矮的面包先生,脾气最坏的火先生,温柔的水姑娘,滑稽可爱的糖果先生……

一路上,他们遇到了许多困难,他们去过回忆国,在那里遇见了爷爷奶奶和几个兄弟姐妹们,夜神的宫殿,里面既阴暗,又恐怖,令人毛骨悚然的墓地,青孩子的世界,光神庙宇,幸福家园……

在关神的庙宇里面,棣棣和米棣看见里四种光,分别是则富之光、发现之光、未来之光、暗之光,其中最可怕的就是暗之光,欲望气使拥有暗之光的人堕落,假如因为欲望而跌入万丈深渊之下,那就只有死路一条了。

棣棣和米棣回到家时惊奇的发现青鸟在自己家里,便给柏林考脱太太的女儿治病,女孩醒了,青鸟飞了,他们并没有为此而遗憾,因为长达一年的游历使他们明白了:能指引幸福的鸟其实一直就在人们心中,只要人们怀着一颗无私、善良的心,幸福就会降临。

家读书笔记感悟篇7

只那一个月台边的背影,便成了父爱最好的象征;只那两行感动的清泪,便教会了我们感恩。

一个背影,让朱自清禁不住潸然泪下。其实,真正令他感动的,是父亲对他深沉的爱。朱自清的父亲那并不挺拔,甚至有些臃肿的身姿,在朱自清的笔下显得那么高大,从而深深地烙在了我们心灵的最深处,给予我们最深的感动。

自古以来,亲情似乎永远是文人墨客笔下亘古不变的话题。古有“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的感人亲情,而现今歌颂亲情的辞藻更是数不胜数。可真正打动我的,是那篇抒情的散文——《背影》。有时,越是平常的人或事却越具有令人震撼的力量。

“我最不能忘记的是他的背影。”朱自清的眼泪从那一刻绽开了……奶奶的辞世,父亲的下岗使他家更加困难!在他的眼中,他父亲有点哆嗦,儿子那么大了,还不放心。家,是一个一直想摆脱的网,但风雨来了却成了避风港!

父亲辛劳攀过石栏为儿子买下朱红的橘子,提着的只是橘子吗?还有沉甸甸的父爱!离开的时候,走几步,回头看……舍不得。担心,期盼和关心,仿佛书写在他的背影上,清楚而又深刻,不能忘却!两年后,他的思念随着信向朱自清寄来。家境一日不如一日,父亲离大去之期不远。在这个贪病交加,凄惨冷落的季节。“唉,我不知何时再能与他相见!”朱自清叹息着!悔恨,歉意与思念交织在晶莹的泪光中化开了……

爱,就是朴素中出高尚;爱,就是无声中响出歌曲;爱,就是透明中折出光彩。为儿子攀栏买橘是一件平常又非凡的事情。在千千万万爱的付出中显得平常,在千万的平常背后显得非凡!“他的背影混入来来往往的人里,再找不着了。”在生命的人海里,相信会一下子认出那个步履蹒跚的背影,那个正是当天为“自己”买橘子的父亲。

印象中,我的父母也总是无微不至地照顾我,给我帮助,给我温暖。迷惘时,父母为我指点迷津,让我不要灰心;难过时,父母会小心翼翼地安慰我,为我抚平创伤;开心时,他们会和我一起笑,和我分享喜悦。可有事,父母的所走所谓却总是得不到我的理解:天凉了,父母让我加些衣服,我却执意不肯,认为它们多此一举,却忘了是谁在我感冒时为我递上热水和药片;每次考试前,父母都会帮我复习之前所学的内容,可我总是嫌它们烦,每次都带着情绪听他们讲完,却在获得好成绩后,沾沾自喜地向爸爸妈妈炫耀,接受他们赞许的目光。我和那时的朱自清不正一样吗?我们总是自认为聪明,总是对父母的关爱不屑一顾,现在想来,这是对父母的不尊重啊!我们需要做的是在父母的有生之年好好报答他们,而万万不可等到“子欲养而亲不待”时才追悔莫及。因此,我们要学会理解,学会感恩。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是的,我们要报答父母的深恩,要知道感恩。但感恩,并不只是口头上的一句空话,它需要我们付诸于实际行动,需要我们用心去体会,去诠释。感恩,是在父母疲惫的时候为它们捶捶背、揉揉肩;是为家里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事,为父母分担;是努力学习,用优异的成绩来回报父母。一点一滴,都是感恩,感谢父母的辛劳,感谢父母的养育之恩。

一个背影,让我们学会了如此之多……

家读书笔记感悟篇8

我又翻开那本令我难以忘怀的书——《城南旧事》。书中描写北京城南里,一家人温暖和睦的生活,通过一个孩子的视角,展现出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那既清晰又模糊的故事,常使我潸然泪下。

这本书讲的是上世纪一个住在老北京的小女孩英子的生活。疯女人秀贞,井边的伙伴妞儿,蹲在草丛里的小偷,勇于反对封建思想的兰姨娘,朝夕相伴的奶妈宋妈和沉疴染身长眠地下的慈父……这些人,伴随她走过了六到十三岁的童年。童年已一去不返,思绪却如潮水般涌出,小英子的童年生活虽离我很遥远,却仿佛隐隐伴随在我身边,如同一副幅美丽的画。

作者的描写,把读者带进了一个孩子的世界,天真无邪,童稚青涩,旧社会的黑暗好像不存在了,只是一个孩子快乐,纯真的生活。但纯朴的语言之间,又夹杂着丝丝忧伤。英子眼里老北京的风土人情,生活起居一一呈现在读者面前,那些曾与她一起谈笑的人们,音容笑貌是那样的清晰,转眼却又一一弃她而去,这是为什么?英子不明白,但她的童年依然开心快乐,读后使很多人魂牵梦萦,对早已溜走的童年生活依依流连,不禁仔细回味起那段时光。

作者用轻松朴实的笔调,勾勒出一幅幅图画,追寻着微小的记忆,回忆着童年。书中的一切是那么有条不紊,缓缓的流水,缓缓的骆驼队,缓缓流过的人群,缓缓流逝的岁月,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天真,却又饱含着人间的悲欢离合,喜怒哀乐,如同一曲娓娓道来的诗篇,让我们充分感受到人间的凄苦。作者借描写英子的童年充分展现对纯真岁月的充分留恋,在英子的眼里,虽世态茫茫,但寒来暑往,斗转星移,落叶残阳……一切的一切是那么美好,令人快乐,令人向往。

童年,是冬日的阳光,是雨后的彩虹,是滋润万物的雨水……童年,是一生中最绚烂,最愉快的时光。

在《城南旧事》的结尾,英子告别童年岁月,成长为坚强,独立的少年,迈步走向新的生活,成长的过程中,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城南旧事》,每个人都有快乐时光。

家读书笔记感悟篇9

终于把《狼王梦》这本书看完了。说起《狼王梦》,有些人可能不知道,就让我来介绍一下吧。

《狼王梦》是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之一,主要写了一匹狼悲惨的命运,而这匹狼名叫紫岚,她和她的丈夫黑桑都是野心勃勃,想成为狼王。但就在争夺狼王的计划实施的前一天,黑桑被野猪刺穿了脑袋。而紫岚在后有猎狗追赶,前有洪水的绝境生下了五只小狼崽,可最后一只小狼崽由于承受不住洪水的压力死了。

于是,紫岚就把成为狼王的希望完全寄托在最像黑桑的狼崽黑仔的身上,但黑仔却被一只金雕抓走了;接着,她又把希望寄托在次子蓝魂儿身上,但蓝魂儿被捕兽夹给夹住,频临死亡,紫岚为了减轻他的痛苦,忍痛把他的身体咬成两半安葬了。

之后,第三个儿子双毛又在争夺王位时失败,被狼群吃掉了。庆幸的是,最小的孩子媚媚生下了一窝小狼崽,但媚媚嫌弃紫岚年老体弱,凶狠地把她赶走了,紫岚只好到处流浪。但当她发现那只吃掉黑仔的金雕又盯上了媚媚的孩子,为了让后代更好地生存,她和金雕进行了殊死搏斗,最后和金雕同归于尽了!

在以前,我认为狼是一种凶残、狠毒的动物。看完这本书,我的想法变了,狼变成了一种面对困难勇往直前、坚持不懈的动物。我觉得我有一点还比不上紫岚,那就是坚持,紫岚的坚持是值得我们学习的。记得有一次,我在做作业,写着写着就觉得好简单,就在我洋洋自得的时候,碰上了一道难题,我顿时傻了眼,不知该如何是好。

我心想:算了吧,不想了,去问问妈妈吧,再这样下去很浪费时间的,可是我才想了一会儿,妈妈肯定不会告诉我的。于是我故意玩了一会儿,再去问妈妈。可妈妈说要我自己想,我急了,心想:怎么办呀,妈妈不告诉我……有了!我看了一眼答案,把正确得数写了上去,就算了事了。反正老师也要讲的,讲了之后再改,我觉得自己真聪明。这件事,现在想起来真的很惭愧。

我被紫岚的坚持不懈所感动,被她的勇往直前所感动,被她的母爱所感动……就像爱迪生说的一句话:“无论什么时候,不管遇到什么情况,我决不允许自己有一点点灰心丧气。

家读书笔记感悟篇10

读了《绿野仙踪》这本书,我百感交集。到现在,我才真正明白什么是爱,什么是恨。这本书用轻松的笔调主要描写了一个爱憎分明的故事,虽不说催人泪下,但还是比较感人的。

《绿野仙踪》主要讲了一个美国小女孩来到一个稀奇古怪的国家,在这里,她用爱帮助了一个个素不相识的人,最后这些人帮助她回到了故乡。虽然这不太可能是纪实小说,但作为作者,他的目的只有一个:向人们表达什么是爱,什么是恨。畅游这本书,仿佛置身于幻境之中,眼前似乎上眼了那一幕幕感人的事情。

读完这本可以令人百感交集的书,你会自然而然地想到今天的爱。今天的爱可以分为多种:爱护、爱帮助人、爱怜……直至今天,我们应该做做自我检讨:对于残疾人,有没有更好地去爱护?对于有困难的人,我们有没有伸出援助之手?对于那些讨饭的孩子们,我们有没有觉得他们很可怜……检讨自己,无愧的人可能寥寥无几。面对着自己的良心,我们应该更好的爱护残疾人;对于有困难的人尽可能去帮助;对于讨饭的孩子们,我们应该为他们做点什么,哪怕是几顿饱饭……

既然今天的爱分为多种,那今天的恨也一样:恨仇人、恨叛徒、恨tg……我们也应该对恨有所了解:对于自己的仇人,有没有力所能及地去化解?自古以来冤家宜解不宜结;对于叛徒,我们决不能手下留情,哪怕是自己的亲人;对于tg,我们虽恨他,但也要给别人洗心革面的机会,得饶人处且饶人嘛。如果他不改,再惩罚也不迟。

刚看完《绿野仙踪》的我,对爱与恨了解到的只有这些了,也许不那么准确,但有一点我敢肯定:人们决不会因为某种特殊的原因而失去爱与恨。看完《绿野仙踪》这本书,使我开始想呼吁:“让恨从世界上消失得无影无踪吧!让爱在生气勃勃的大地上,展开翅膀,自由自在的飞翔!”

家读书笔记感悟篇11

这本书的阅读率是仅次于《圣经》的。对于《圣经》,我向来认为是本可望而不可及的神书,只有那些文化人或者是虔诚的教徒才会对它如饥似渴,而我等小辈极不严肃的阅读

恐有亵渎之嫌。竟然是在音乐课上,老师带来了这本书。起先,我对它是不屑一顾的,就像水里的鱼对天上的鹰那样不理不睬,因为他们永远分属于两个不同的世界。

真得没想到,这本号称神圣的书会拥有一个很可爱的名字-《小王子》。遥望扉页,我仿佛变成了童年时酷爱童话的小女孩。童话里的王子骑着白马,永远是黄头发;带着微笑,永远是灿烂的。结局大同小异,王子总会携美丽可人的公主走进富丽堂皇的宫殿,过上幸福快乐的生活。

捧读《小王子》,才发现它不是一本单纯意义上的童话,它可以让忙碌的人们放下手中的活计去痴痴地读它,千遍万遍也不厌倦,继而为自己终日的忙碌伤悲,为匆匆逝去的童年惋惜。读着读着,他们又会觉得自己和小王子同样天真、幼稚,想和他成为朋友,想进入他的世界。尽管小王子的世界很小且属于另一个星球,但那里没有忧伤,充满新奇,令人神往。

细读《小王子》,书中的一切恍然却如在眼前。那些画,那个虚伪的人,那个可怜而又快乐的酒鬼,那个地理学家,那个点灯人,那朵小王子最爱的花儿,还有那只狐狸……以及所有的梦想。一切都是那么栩栩如生,阅读的过程也就成了与他们的对话和沟通。

掩卷遐想,我油然而生这样的感觉:有些东西比较适合成为一个泡沫,留在记忆里,不会破掉,也不用担心它会飞走。的确,现实往往是残酷的,像小王子得知他最心仪的花儿和那些普通的玫瑰并无异样是一样的。普通不是谁的错,小王子用心血栽培了她,她永远是其记忆中的最美,这就足够了。

我不是个极勤奋的人,但却认真地看完了这本书和其中的每一幅画。于是,我将它确定为我的第一本书。作出这样的选择,决非否定我以往的阅读,而是基于它带给我的思想升华。

它不仅领我进入了快乐的世界,而且让我明白了平凡的伟大。上苍安排我们如此平凡,自然有它的道理。不要为金钱而哭泣,也不要为平凡而气馁,更不要为昨天而苦恼。累了,烦了,读读《小王子》,你会悟出许多看似简单但你又无法弄懂的道理,至少你会坚信明天总是美好的。

一堂音乐课,一本《小王子》,一个梦就这样成为一个泡沫,让忙碌的我停下手中的事去欣赏它,去走进它为我们呈现的世界。

家读书笔记感悟篇12

那个年代,永远都留下了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在那最后一抹余晖中,风静静地吹散了,也吹淡了往日的思念。我轻轻打开书本,无尽的思绪又滚滚而来。

初读红楼梦,我只是对人物有一个概念;再细品红楼,被里面的爱情故事所打动。里面的爱情故事真是不少:最震撼我的,就是宝黛的痴恋。他们俩的爱情在这喧嚣、富贵的贾府中显得多么纯洁,从两小无猜,青梅竹马,到长大后的坠入爱河,是那么的自然和纯洁。哪一个读红楼梦的人不被他们之间的情真意切所感动?

但是生不逢时的爱情就是痛苦的代名词。黛玉性格里独有的叛逆和孤僻,以及对世俗的不屑一顾,在众姐妹中显得如此特立独行,卓尔不群。对男子的厌恶,不畏众人言语的葬花,种种这般,都使得她象一朵幽然独放的荷花,始终执著着自己的那份清纯,质本洁来还洁去,一如碧玉般盈澈。黛玉啊,他们都说你傲,你真的傲吗?在我的眼里你的诗情画意,灵秀慧黠,都是你独特的标志,你每每与姐妹们饮酒赏花吟诗作对,总是才气逼人,艺压群芳。

连才高八斗的贾妃都说你是愚妹所不能及的。无论是少年听雨歌楼上的诗情,清寒入骨我欲仙的画意;还是草木黄落雁南归的凄凉,花气温柔能解语的幽情;无不体现出你娟雅脱俗的诗人气质。可你的身世,即使你的身份是贾母的外孙女,即使你带着富贵的光环,可也掩盖不了你寄人篱下的事实,这注定了你孤苦无依的命运,多愁善感的性格。所以我只能无奈着你“天尽头,何处有香丘”,悲哀着“三月香巢已垒成,梁间燕子套无情”,伤感着“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你,终落得“一缕香魂随风散,三更不曾入梦来”的凄凉结局。‘试看春残花落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黛玉,葬花词真的是你今天的结局吗?

与其说林黛玉在贾府的地位和自身的懦弱是悲剧的起因,还不如说是以元春为首的封建集团无情的扼杀了宝玉和黛玉之间的爱情。这万恶的封建社会啊,使地狱的烈火不断在每个人的身边燃烧,苦不堪言,思想的微小火花在无情冷漠中熄灭,熄灭。黛玉的思想正在进步时,一场荒唐可笑的婚约把她推进了死亡的深渊;宝玉的一句‘男人是泥作的骨肉,女人是水做的骨肉,我看了女人便觉得清爽,看见男人便觉得浑臭逼人’令人看到了希望的光明,可这光明的力量实在太小了,活生生被这黑暗的力量吞没了。当血泪撒尽的曹公转身面对不堪回首的历史,怎能不发出“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的感叹!

我也是一个多愁善感的女孩,见不得悲剧,我也曾为黛玉的结局恼过,恨过,哭过。但是,细细想来,对于黛玉这样一个脆弱的少女来说,死,是她的解脱,是她所有悲剧的终结,是她的幸福。

也许爱情在短暂的瞬间是美丽的,是浪漫的,但一切就如烟花一样,只不过是过眼云烟而已,何必执着。有时候,短暂也是美丽的。

轻轻合上书本,不知不觉已是泪流满面……

家读书笔记感悟篇13

暑假已经过了一大半了。《小猪大侠莫跑跑》《秃秃大王》《时代广场的蟋蟀》好多本课外书深深的吸引着我。看书的平均速度几乎是二天看完一本。

《小猪大侠莫跑跑》讲述的是,有一个同学叫莫跑跑,在一个偶然的机会和一只小猪进入了极限穿越器里变成了人脑子猪外表的猪。一天夜里这只可怜的猪却被两个小偷偷走了。它又想尽办法回研究所,可人和动物都不相信它的话,它惨透了。后来莫跑跑在老鹰的帮助下回到了研究所。但是没找到老米。又向大萝卜求助,于是大萝卜把小猪带到电视台选秀,后来有人冒充老米带走了小猪……

《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也很精彩,主人公柴斯特——蟋蟀被人压在三明治下面从乡下带到了纽约。在那里又认识了老鼠塔克和享利猫,不久成了纽约的演奏家。一个星期五晚上它回到了家乡……

还有张天翼写的《秃秃大王》秃秃大王的特点是生气牙齿就长长,开心牙齿就缩短。这本书共183页,我只花了3天就把这本书“消化”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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