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2-03-16 14:12:29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婴幼儿配方乳粉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履行监管职能,强化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监管,整顿和规范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行为,根据《食品安全法》、《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省局乳制品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市市场监管局决定自即日起至6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专项整治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强化行业自律,认真落实好经营者主体责任;
强化日常监管,进一步摸清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者底数,有效规范经营行为,严厉打击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违法违规行为,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全面提升婴幼儿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切实保障我市婴幼儿配方乳粉安全。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单位:婴幼儿食品批发企业、婴幼儿食品专营店、妇婴用品店和大中型商场、超市。

(二)重点内容:一是检查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单位的证照是否齐全;
二是检查经营单位是否对婴幼儿配方乳粉实行专区专柜销售及进口乳粉是否有相应中文标签标识;
三是查看经营的婴幼儿配方乳粉是否在保质期内,是否做好定期检查和临期、变质、过期产品的及时下架工作;四是检查经营者是否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是否索取供货商资质及产品检验合格报告、是否做好进销货台账等。

三、工作安排 (一)部署排查阶段(5月初至5月17日)。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婴幼儿配方乳粉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具体的整治计划,层层落实监管责任,部署具体整治任务;
对本辖区内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单位集中组织开展一次拉网式的排查摸底,进一步摸清底数,建立婴幼儿配方乳粉监管台账,并于5月17日前将婴幼儿配方乳粉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报至市局特殊食品安全监管科。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18日至6月20日)。一是与经营者签订承诺书,并组织辖区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者开展自查自纠,督促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合法经营。二是集中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市场检查工作。对辖区内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者逐户进行排查,检查过程要记录在案,留档备查。三是依法查处检查、抽检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未经许可从事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行为,严厉打击篡改生产日期、涂改标签标识等违法行为,从严查处经营无中文标签或中文标签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经的违法行为。发现涉嫌犯罪的,及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三)总结汇报阶段(6月21日至6月30日)。各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并注意收集保存影像、照片、检查记录等整治资料。于6月30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和各县(市、区)婴幼儿配方乳粉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报至市局特殊食品安全监管科(邮箱:XX@XX.com)。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单位要强化属地监管,高度重视婴幼儿配方乳粉安全的重要性,从维护食品安全市场秩序、保护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做好婴幼儿配方乳粉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有效开展。

(二)注重方法。各单位结合其他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按照排查摸底和整顿规范相结合、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管、日常舆情监测与畅通举报渠道相结合的原则,公布举报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重视各类举报线索处理,完善长远治本措施,积极研究破解工作中长效监管机制遇到的难题。

(三)注重配合。各单位要加强与公安、卫健等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建立相互衔接的监管机制,对工作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和风险信息要及时通报,协力处置,形成监管合力。

(四)强化督查。整治期间,要加大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的督查力度,市局适时组织专项抽查和跟踪指导;
各单位对查处的大要案件和典型性案件及时与市局信息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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