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创新工作室实施方案 (完整)工作室创新案例

时间:2023-08-01 13:10:11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创新工作室实施方案 创新工作室实施方案【1】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发挥劳动模范、高技能人才和广大职工在建设创新型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创新工作室实施方案 ,供大家参考。

创新工作室实施方案

  创新工作室实施方案【1】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发挥劳动模范、高技能人才和广大职工在建设创新型企业、创新型城市,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主力军作用,按照全国总工会、省总工会“在开展劳动竞赛的企业普遍建立劳模(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推进劳模(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创建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加快滨州经济社会建设和《滨州市总工会2011—2015年劳动竞赛规划》目标任务,以劳动模范挂帅、高技能人才为带头人,以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为方向,激发广大职工创新热情和创造活力,调动广大职工钻研技术、提高技能、善于创新的积极性,把广大职工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创新发展上来,把推动发展的立足点转到提高质量和效益上来.

  (二)目标任务

  “十二五”期间,培育命名10-20家市级劳模(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打造1-3个在全国、全省立得住、叫得响、影响大的创新工作室品牌.创新工作室实现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发展,推出一批优秀职工创新个人、优秀职工创新团队和优秀职工创新成果.

  (三)创建原则

  1.坚持示范引领,整体提升.充分发挥劳模、高技能人才等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创建创新工作室,以点带面,努力把技术创新人才个体优势发展为群体优势,推动职工技术创新水平的全面提升.

  2.坚持求真务实,注重质量.服务中心工作,强化“创新、协作、服务”意识,结合实际,因地制宜,不贪多求全,注重创新工作质量.坚持开展劳动竞赛、技术比

  武、合理化建议、QC小组等活动,将创新工作室建设融入日常工作,常抓不懈,注重实效.

  3.坚持标准统一,形式多样.按照省总工会和相关行业系统劳模(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创建要求,结合滨州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创新活动.

  二、基本条件和主要任务

  劳模(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是以具备较高理论水平、实践经验、创新能力的劳动模范或具有高级以上职业技能资格等级的职工为带头人,以生产一线技能人才为主体,积极进行技术革新、发明创造和协作交流,并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创新团队.

  (一)基本条件:

  1.标志明显:有工作室牌匾、组织机构、工作职责、目标任务、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标志;

  2.场所固定:有面积适当、功能明确的固定场所,用于学习研讨、创新实践和成果、荣誉展示;

  3.设施齐全:配备必要的专业资料、器材工具、电脑网络、实验仪器等设施设备;

  4.团队精干:带头人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人员组成,形成知识、年龄结构和技术层级科学合理的创新工作团队;

  5.职工参与:积极组织一线职工参与,培养技术骨干,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6.经费保障:所在单位要在经费上给予大力支持;

  7.制度完善.活动开展、学习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奖励激励、内部管理等制度完善规范.所在单位每年要对工作室活动开展、作用发挥情况进行综合书面评估.

  8.成效明显:每年至少有1项创新课题或攻关项目;每两年至少有1-2项创新成果获得相关认定,并取得一定效益.

  (二)主要任务:

  1.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负责创新工作室成员的培养指导,带头深化“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积极开展技能竞赛、“五小”和师带徒等活动,发挥创新工作室在职工技术创新工作中的示范带动作用.

  2.做好创新基础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创新工作室各项规章制度,做好日常管理工作.根据本单位实际需要,开展技术创新、工艺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和技术培训、技术交流、成果推广转化等活动.

  3.完善创新项目流程.负责创新工作室年度创新项目的立项申报,承接自主立项及本单位、上级下达或横向协作的创新项目,组织工作室成员开展课题研究和攻关,配合工会和创新项目专业管理部门做好项目评估、验收、总结、成果启用及管理服务等工作.

  4.提升创新能力.把创新工作室打造成为推动全员创新、持续创新,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水平的重要阵地.围绕企业安全生产、经营管理、优质服务等方面的重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技术攻关、发明创造、管理创新.

  三、市级劳模(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的申报条件、申报程序和考核管理

  为推动创新工作室建设,市总工会将命名挂牌市级劳模(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

  (一)申报条件

  1.滨州市劳模(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所在单位,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工会组织健全的企事业单位;

  2.创新工作室带头人是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省级以上劳动奖章获得者或者是具有高级以上职业技能资格等级的一线职工;

  3.申报前2年内获得2项以上市级以上技术创新成果或1项省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包括全国和省科学技术特别贡献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国际科技合作奖以及全国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或2项以上滨州市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省级以上系统性技术创新成果或国家发明专利;

  4.相关创新成果已产生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在提高职工职业技能和技术创新能力、培养技术骨干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二)申报程序

  自2014年起,滨州市总工会每年命名一批滨州市“劳模(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市级劳模(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由各县区总工会,滨州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北海经济开发区工会,市直各产业工会(局工委)每年8月向市总工会生产保护部申报.

  (三)考核管理

  1.市总工会成立考核组,对申报市级劳模(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对象进行考核,并视申报数量和考核情况确定命名挂牌数量.市总工会对市级劳模(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实行动态管理,获得命名挂牌后连续3年未取得市级及以上技术创新成果的将予以摘牌.

  2.创新工作室日常工作活动经费由所在单位承担.

  3.所在单位每年对工作室活动开展、作用发挥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各县区总工会,滨州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北海经济开发区,市直各产业工会(局工委)每三年对已命名的滨州市“劳模(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进行一次考核,并于该年8月底前将考核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市总工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各级工会要将创新工作室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激励劳模、专业技术带头人等人才为企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引领更多职工成为适应改革开放和创新发展要求的高素质劳动者.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形成党政支持、工会组织、劳模(高技能人才)挂帅、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注重结合,相互促进.要把创新工作室建设与班组建设、创建“工人先锋号”、职工技术创新竞赛等活动结合起来,规范好现有的技能人才培养、技术创新等相关工作,做到资源整合、互利共享.

  (三)有序推进,务求实效.增强创新工作室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对创新工作室的考核、验收、评比、表彰等管理和激励工作,促进创新成果的转化和应用,尊重和保护创新工作室的智力成果.

  (四)总结宣传,推广经验.要把创新工作室打造成为新时期劳模工作和职工创新工作的重要品牌,大力宣传创新工作室的先进经验.注重发现亮点、培育典型,充分发挥创新工作室的集聚效应、辐射效应、品牌效应,推进创新工作室建设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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