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时代数字技术崇拜的机制与实质

时间:2023-10-01 15:50:10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张灿 郭海静

摘 要:

数字技术崇拜是一种从心理、行为和价值观上深受数字系统影响的社会现象,其特征主要表现为对数字技术及其产品构成的数字系统过于依赖、过度上瘾以及对其塑造的意识形态过度顺服的社会异态关系。这种社会现象的形成主要基于数字化的生存状态,技术理性的迅速扩张和感官系统的极致调动。究其本质,数字技术崇拜背后是经由数字资本逻辑重构社会秩序、数字技术内生意识形态和数字权力塑造单向度人共建而成的机制。面对数字时代人类境遇的遮蔽,并不等于要一刀切地舍弃数据和算法的便利性,而是要唤醒人的数字主体性意识,建立数字权利的政府保障机制和树立正确的数字价值观。

关键词:

数字技术崇拜;
数字技术;
资本逻辑;
意识形态

中图分类号:B1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8268(2023)02-0093-10

内含于社会结构的意识形态和符合其自身发展的话语逻辑在每个时代都是不同且固定的,每一时代都有符合其自身发展的话语逻辑及内化于社会结构的意识形态,这种独特的话语符号和叙事方式隐含着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的全部运作逻辑,而数字信息技术就是推动这些意识形态不可或缺的动力工具。在数字时代,“信息网络以一种前所未有的方式与规模渗透到资本主义经济文化的方方面面”[1],数字信息技术以其强大的发展动力重塑了社会秩序,在这个过程中数字信息技术被赋予特殊的“魅”,人们由此对数字技术产生了崇拜心理。因此,对于数字祛魅、重拾人的主体性,揭开数字技术崇拜迷雾的面纱是十分必要的。

一、数字技术崇拜的概念与特征

数字技术崇拜主要是指人们在使用数字技术及其衍生品的过程中对其产生的依赖、麻痹和盲从感,在这里数字技术及其产品可统称为数字系统。也就是说,数字技术崇拜是在数字系统的影响下,从行为和价值观上不断向数字技术传达的向意识形态靠拢的社会心理状态。

(一)数字技术崇拜的概念界定

“崇拜”一词在古今中外都有着不同的释义。在中国古代,“崇”“拜”最初是分用的。《尔雅》所说“崇,高也”[2],意为被崇拜者地位较高;
《礼记》所说“拜,服也”[3],意为对崇拜对象的拜服、臣服。对二字结合,《辞源》解释为:“崇:尊崇;
拜:拜授。后引申为尊敬、钦佩。”[4]在西方,《牛津当代大辞典》中“崇拜”对应两个释义,“adore”和“worship”,前者侧重爱慕、崇敬,后者则侧重对神或超自然之物的崇拜,具有强烈的宗教色彩。现代语境中,崇拜是一种心理状态,它如熊熊烈火一般在一定程度上起着精神支柱的作用,是人前进的动力之一。但是,崇拜作为一种精神指向具有双向特征,负向效应的外在表现为狂热和迷信,这种状态会造成人的情感失控,丧失独立自主精神。从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深刻剖析中可以看出,资本主义社会中人们对商品、货币和资本都曾产生过崇拜。而如今,人工智能、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等作为数字技术的代言,如幽灵一般以一种神秘的力量成为人们新的崇拜对象。

然而,数字互联下的崇拜有了新的含义与表现。数字技术为世界经济的复苏与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数字经济的发展也推动了全球价值鏈分工的重组,并以其强大的宰制性力量重塑了社会生产方式[5]。数字技术作为新一轮产业革命的核心动力,它不仅向人们的日常生活进行扩张,而且内嵌到了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各个领域,人类进入了以数字化为典型特征的人类文明演进新模式[6]3。在数字世界,人们的生产和生活的每一步骤都被数据化了,各种终端设备进入到人们的日常生活并成为个人必需品而触手可得,人们能够自如地使用互联网等媒介,但是在心理上却未必能够驾驭它们。因此,一种新的崇拜正悄然诞生。正如尤瓦尔·赫拉利(Yuval Harari)所说:“目前最耐人寻味的新兴宗教正是‘数据主义(Dataism),它崇拜的既不是神也不是人,而是数据。”[7] 数据是新认识论的中心,以人为中心的世界观开始走向以数据为中心的世界观。儿童亦或老年人皆可熟练地使用手机,无论贫穷者或者富有者都必须加入数字网络,社会精英亦不能免受数字网络的影响。最重要的是,任何公众感兴趣的话题,不论是政治、经济、教育、体育、科学或者宗教,都能在网络中找到它的位置。这些无不证明数字网络中的价值倾向影响着公众对于这些话题的理解。在数字时代,信息传播渠道变得单一,网络成为唯一媒介,数字信息成为绝对权力的代言,人们对于数字的依赖和迷信急剧上升。因此,新的崇拜变得日常化,其内在表现为一种社会心理,外在已经演化成一种社会现象。

基于此,借鉴学界对于传媒崇拜的界定[8]10,数字技术崇拜是人们在使用数字技术过程中的一种状态,

在内在心理上表现为对于数字技术过度依赖和服从;
在外在行为上表现为将数字化纳入社会生活进程,并将数字技术作为生活的重要支撑,依靠数字技术与外界交往;
在价值判断上表现为将数字化内容看作真理性的表达,在构建自身价值观的过程中受数字意识形态影响并不断向它靠拢。与以往的符号崇拜或媒介崇拜不同,数字技术崇拜程度更深且隐匿性更强。

(二)数字技术崇拜的特征管窥

随着数字技术的广泛使用,数字技术崇拜成为一种具有普遍意义的意识形态内容。数字技术崇拜具有前所未有的深度,对身体进行改造的同时对精神、心灵和情感也进行着塑造。数字技术崇拜特征主要表现为人们在生活中对于数字系统的过度依赖,对于数字产品的行为上瘾以及数字技术塑造的意识形态认同感。

1.数字化依赖:物质与精神的双重依赖

数字化依赖是指数字系统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的重要支撑且不可或缺,具体表现在物质生活依赖与精神生活依赖两个方面。在物质生活方面,数字技术融入了生产、交换和消费的各个环节,例如,手机作为数字时代入场券与人一刻不能分离,甚至出现了“无手机恐惧症”的说法[9]。无论是交通、交流、学习、购物还是工作,我们都不可能离开智能手机;
尤其是纸币退场,电子支付取而代之,没有智能手机可谓寸步难行。“超强的人工智能及技术产品所拥有的超级信息容量、资料整合能力、应变及交流能力,甚至是创新思维都令人叹为观止。”[10]同时,扫地机器人、无人驾驶汽车等各种智能化设备让普通民众都感受到了数字技术带来的便利,也正是因为其人性化、灵敏性与便捷性特征使民众对这些产品的依赖日渐加深,衍生出对新型对象的物的依赖,最终也乐于接受被技术塑造的生活。除物质依赖外,精神生活方面同样存在数字依赖。比如,现实世界中遭遇挫折的人可能更希望在数字化虚拟世界中寻找慰藉;
现实生活中平庸的人希望在游戏、聊天软件等网络中取得虚拟成功;
青少年因网络游戏中的快感或短视频等富有娱乐性的软件而对网络产生一种周期性的着迷,难以戒断。网络中的情感世界令人们如痴如醉,内心的空洞和精神世界的空虚在网络中都能被填满。数字化世界充当了现代人寻求精神寄托的避难所,就如尼葛洛庞帝(Negroponte)所说:“在广大浩瀚的宇宙中,数字化生存能使每个人都变得容易接近,让弱小孤寂者也能发出他们的心声。”[11]7而理想和现实却是永远无法调和的矛盾,数字技术构建了幻觉化空间,以一种非强制的手段囚禁着人的精神,不可抗拒的诱惑吸引着大众并不断提高其精神依赖感。

2.数字化成瘾:交互性与沉浸性

“成瘾”是人们使用数字产品时享受触屏和点击带来的满足感而无法自拔的状态。人类与数字世界的距离太近,行为上瘾从一定程度来说并不是主动选择的结果。上瘾技术作为数字技术的一部分,它为我们制订了一套完善的上瘾流程。从感官系统的调动来看,光怪陆离的数字空间与琐碎乏味的现实世界形成对比,电子屏幕不断提供着各种奇闻异事,并且其交互性体验使人有身临其境之感。因为人们对于外部世界的感知总是有无限的需求,借助数字技术带来的一切信息能夠克服面对未知世界的迷茫感。数字虚拟世界作为现实世界的镜像,事实上已经成为大众感知和理解世界的工具。纷繁复杂的世界中,无助感随着数字世界的指路功能而消失,以致人们沉溺于借助数字技术获得的对事物的掌控感之中。人习惯于数字所带来的一切,数字世界中的内容逐渐与现实等同甚至获得与客观事实相同的地位。较以往的信息接收形式不同,数字世界实现了与受众间的互动性,改变了单向的复制、传递和扩散模式,公众有了更大的参与感,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平等话语权。虽然有人说数字互联网是“时间的窃贼”,但是大多数人却甘愿被盗窃时间,以此来打发闲暇时光。生活中鲜有人因为大量数字APP的存在而感到压抑或窒息,相反,不同功能的数字软件填满了人们生存的每一寸空间,在横向或纵向坐标轴中人们不会感到无事可做,甘愿寄存在这些软件之中。由此,数字虚拟世界可以挣脱现实世界的束缚,这个精神自由漫步的圣地自然可以承载人们的信仰。

3.数字化顺服:数字技术赋魅

技术作为一种物质性系统,是人之器官功能的延伸和放大。计算机正是人脑的延伸,各种智能机器是手和脚的延伸。从本质上来说,这种延伸只是人体进化的重大成就,它放大或代替了人体的部分功能,是一种辅助性功能,电脑或者各种智能设备并不是人脑或思维本身。但是,数字崇拜者们“混淆了人体与机器的界限,认为计算机的信息处理功能等同于人的思维过程,计算机具有了以往只有人类才具有的智能,甚至会超过人类的智能”[12],数字技术由此赢得“神化”地位。人们以“神”来看待数字机器,对它所带来的一切没有任何质疑,并且这已经是一种扎根于人们无意识中的思维方式。在这种思维方式中,原本具有主体地位的人的认知不断减弱,与此同时不自觉地低估自我判断力和批判力,将数字产品视为裁决者,完成了数字技术的自我赋魅过程。在“物神”人工智能支配下,数字崇拜者不会怀疑数字化的一切,甚至将“数字是怎样影响我们”的问题都抛至脑后。因为这个问题在他们心中本身就荒诞不经,就像是没人会问眼睛和耳朵是怎样影响我们的一样。数字产品已经赢得了“元媒介”的地位,成为一种不仅决定我们对世界的认识、而且决定我们怎样认识世界的工具[13]96。在这种将信息均质传递的文化氛围下,算法和技术进化为注意力和主流观念的指挥棒,而个人意识的独立性在指挥棒作用下逐渐消解。于是,文化的棱角被夷平,人们丧失了反思与反抗的能力,而选择紧随其后。

二、数字技术崇拜的形成机制

中世纪人们对宗教神学的崇拜是出于对大自然的畏惧,相反,数字技术崇拜出于人们对它的自信驾驭。但是在使用技术的过程中,主体却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深陷数字技术旋涡而无法自拔。从数字技术崇拜的形成机制来看,数字化的生存世界是人们无法挣脱的实践场域;
技术理性的极速膨胀助推了人被数字技术所牵引的进程;
在娱乐需求被满足和感官系统的调动下,人们已经完全沦陷在数字系统编织的美梦中。

(一)数字化的生存状态

20世纪90年代,尼葛洛庞蒂就已经提出“数字化生存”,他说“计算机不再只和计算有关,它决定我们的生存”[11]前言15。当下,数字化已经成为人们不可逃避的生存状态。对此,首先应该清楚什么是“数字化生存”。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和人类交往范围的不断扩大,数字系统在人们生活中地位愈发凸显,生活的每一个环节几乎都与数字纠缠在一起。人们每天花费大量时间点击屏幕或敲击键盘,利用网络媒介来安排自己的日常生活与待办事项,这种方式已经趋向日常仪式化。主体生活于数字世界之中,每个使用者都是其中的一个节点,技术正不遗余力地进行着身体殖民。面对面交流已经不再是交往的常态,而人们也必须习惯并且依赖于数字化交流方式。个人与数字之网紧紧地绑在一起、无法挣脱,这种状态就被称为“数字化生存”。数字化进程的主脉络是利用数字技术对全社会进行渗透,对现实世界不断进行数字映射的同时加快进行数字信息的采集和建构。只有采集到足够多的信息,数字才得以在网络中进行交互与传输,在城市中才有越来越多的感知系统以及遍布街道的摄像头进行着全方位的监控和信息采集。对个人来说,智能APP充当了信息采集器的功能,摄像头、麦克、定位等持续暴露着人们的地理位置、生物特征和人口统计学特征。大量的个人信息被上传,用户被精准地进行数据画像,由此构建了数字信息系统的信息交互基础。

数字网络的出现消除了洲际界限与地区概念,全世界被纳入同一个数字信息网络,从而为全世界统一话语提供了可能。数字平台与产品交织构建了世界新秩序,新秩序正在以幂指数的速度进行扩张。或许我们可以改写《共产党宣言》中的那句经典名言:数字时代“把一切个体甚至最偏远的个体都卷入到数字文明中来了”[14]29。对于公众来说,要想加入数字文明就必须拥有数字身份。数字身份代表了一种提供固定位置并允许流通的模式。例如,要加入像Facebook这样的大型数字平台,就必须要注册在线身份。Facebook在某些服务的供应方面已经完全垄断了。在拥有如此多受众用户的情况下,垄断平台可以实施一种软性的、不可见的胁迫形式,将公众捆绑于数字平台之上。因为如果公众离开垄断的数字资本平台,他们就会受到社会关系的孤立与处于社会劣势地位的胁迫。就此而言,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然而,数字化的新交往模式将实体世界的交往变得边缘化了。人要想不脱离社会关系,就必须涌向数字世界浪潮中;
在不被抛弃的同时,互联网上丰富多彩的信息与消遣也持续吸引人们自觉加入各种数字平台。人是由数据构成的,也是由数据解构的。“数字化的一切都是在一般数据基础上构建起来的体系。在此意义上,所有要素都无一例外地被这个一般数据所中介,只有在一般数据的坐标系上,所有对象才能找到其特定的存在意义。”[14]30所以,数字化是当下人生存的基本方式。人必须崇拜和仰视数字技术;
失去数字技术,生活就将崩溃,社会交往将无法进行,最终导致个体被社会所抛弃。

(二)技术理性的快速膨胀

崇拜心理产生于人们对超自然或者超现实的想象之中,而随着科技手段的不断进步,理性力量逐渐凸显出来。理性的确立对中世纪基督教以神为中心的世界观构成了挑战,自此以后社会逐步步入一个合理化的世界。韦伯认为:“这就意味着为世界祛魅。人们不必再像相信这种神秘力量存在的野蛮人那样,为了控制或祈求神灵而求助于魔法。”[15]但是在后来的社会发展中,技术开始充当理性并且成为判断事物发展的依据。技术的资本应用变成了对劳动者统治的物质技术资本,为极权主义新形式的诞生提供了物质基础[16],技術成为为统治阶级意识形态辩护的工具。当前,技术在融入数字时代的过程中更加凸显出其加强意识形态的功能,并由此产生了一种新的意识统治形式,即数字技术理性统治。在此统治模式下,数字社会中的人变成了对象化和客体化的事物,从主体变成了手段。

数字技术作为工具,成为人类克服认识的有限性与世界的无限性之矛盾的精神支撑。人们对此寄托着超越自身局限性的幻想,这种幻想由理性的钦佩发展为崇拜。由此,数字技术理性对社会施展了一种隐形统治力量,重塑了思维标准。在数字技术造就的异度空间中,人们逐渐按照目的性的思维方式来指导自身的行为模式,理性愈发具有工具化倾向。而在此思维方式引导下,人们开始过度追求效用,目的性的追求使人更加注重效率。在生活或工作中,不论遇到什么问题,主体总是第一时间寻求数字技术的帮助,数字网络中的海量信息的确节省了主体的时间成本并给出理想的解决方案,数字技术更加体现出一种“控制和支配工具”[17]的功能。传统思想中的价值理性消失了,社会“成为一个形式化的理性社会,人只是这种形式理性的执行者”[18],其突出表现是交往呈现理性化趋势。大数据将社会交往中的每一个人都抽象为数字身份,数字身份又抽象为一个个数据节点;
数字时代正是以数据分析和智能算法为基础,对主体进行个性、精准的数字化管理,利用不断输出的数据信息进行治理[19]。同时,数字交往主体不但无法真正辨别数字交往的社会关系,反而被其支配。数字技术越来越全能,人作为其附庸却沦为一个有缺陷的无能有机体。

(三)感官系统的极致调动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娱乐成为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表层审美化的趋向使一切事物都以外观美的方式出现。人们对于娱乐存在无限欲望,“几乎所有公共领域的内容都日渐以娱乐的方式出现,并且成为一种文化精神,人类无声无息地成为娱乐的附庸”[13]4。现今娱乐方式主要有电影、视频、游戏、聊天等,而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点,即需要数字技术支持并以丰富的影像和强烈的色彩调动着人们的感官神经,身体的愉悦感此时转变为对眼球的诱惑。黑格尔早就指出,在人的所有感官中,唯有视觉和听觉是认识性的感官[20]。视觉以其优先性和至上性的独有特征压倒了其他观感,其他非视觉化的领域也在被改造。比如音乐作为听觉的艺术也要搭配光鲜亮丽的舞台和潇洒利落的舞姿,音乐变成了音乐表演。单纯的听觉调动已经无法激起人们的兴趣,只有影像的强冲击力才能刺激神经。文字在此逻辑下也需要保持视觉冲击力,排版要讲求色彩的搭配、线条的粗细和字体的选择。作为一种新的媒介,数字影像改变了人们认识世界的方式,以其娱乐基调俘虏了大众。麦克卢汉界定了冷、热媒介,他认为热媒介只延伸一种感觉,提供丰富的信息并使之具有“高清晰度”。技术的迭代升级加速了媒介升温,数字媒介或许已经成为超热媒介。因为数字媒介的信息传播以视频为主要内容,视频相比于文字更富有感染力。文字需要理性的理解与分析,而视频的意义在于其展现了一手素材的功能,以其画面直观性让形象脱离言语辅助。在“眼球效应”下,人们更乐于接受视频这种直接的感官体验。视频丰富的色彩和连贯的画面具有让很多没有逻辑、彼此无关的事件和东西堆积在一起的能力,人们无论识字与否都能感受到数字影像的魅力。影像已成为一种新的符号霸权力量,且正在逐渐稳固。

数字技术与感觉器官的融合打破了物理空间活动的局限性,数字影像以其真实感赢得人们的崇拜。数字影像以现存事物为素材,它是对客观世界的直接映射和显现。因此,在人们看来,它与所指称的事物毫无间隙。然而,直观的事物也具有一定的欺骗性,但是人们总是更愿意相信自己的眼睛。视频在传播过程中转瞬即逝,短小、精炼的影像调动着所有感官,它们带来的信息后浪推前浪般进出人们的意识,不需要也不容人稍加思索。视频以内容丰富、开门见山等特点逃过意识审查,因此,数字影像获得了更多的信任感与参与感,并建立起一种催眠状态的传播关系[8]92。这种传播关系中视频或者图片代替了事实,人们的时间和注意力被割裂而变得支离破碎,从而陷入卡尔西所谓的“神话思维”[8]93,即无法将符号化的事物与现实分开,本末倒置地将虚拟符号看作是真实自然。伴随着海量信息不断地堆叠与重塑,视频世界也不断提高着对现实世界的覆盖程度。这种过度依赖数字符号化信息的生活方式破坏了思维的深度,数字影像的表达方式代替了人们的思维方式。其结果是人们对外部世界的探索脱离主动性,数字信息决定了人们看世界的方式和范围,公众深信且崇拜这个由数字符号创造出来的世界。

三、数字技术崇拜的实质

意识形态是人类精神现象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作为“软国家机器”,具有思想指导和精神支柱的功能。而技术理性的张扬、表象性追求、娱乐形态塑造的实质正是数字技术精心设计的意识形态陷阱,目的在于建立数字殖民体系,从生活方式到精神追求不断地“满足”和同化人们,打造单向度的社会,解构主体性意识,培养数字文明的奴隶。

(一)数字资本逻辑重构生活秩序

资本逻辑就是资本控制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逻辑,其本质就是对无产阶级的无限剥削和对剩余价值的无限追求。马克思曾说:“‘只要还有一块肉、一根筋、一滴血可供榨取,吸血鬼就决不罢休。”[21]资本的吸血本质使它不停地更新剥削方式以加深剥削力度。数字资本是在产业资本、金融资本之后的第三种起支配性作用的资本样态,其核心是对一般数据的攫取和占有,并从中牟取大量的利益[22]。它为数字技术打造“神化”形态是为了消解人们对数字的拒绝权力,而资本的真正目的在于重构生活秩序,以彻底掌控人们并建立数字殖民体系。数字资本的积累是以数据生成、数据堆积为基础的。数据被称为新时代“石油”,它作为一种全新的生产要素是资本主义发生重大转变的原材料,是数字时代生产过程中的新的价值载体,更是引领社会发展的关键[23]。数据生产是资本增殖的第一步,个体在数字网络中的各种活动、任何行为(点赞、浏览、聊天等)以及UGC(用户生成内容)都能转变为数据。数据被数字平台所占有,原始数据经由算法、云计算和大数据整合、过滤后被打包售卖,数据变为商品,网络活动产生剩余价值。数据被资本黏合就决定了人的数字化活动会被卷入数字社会生产关系中,人自然成为被剥削对象。从马克思生产性劳动界定来看,公众的网络活动属于劳动范畴,这种新的劳动方式被称作数字劳动。与以往的劳动形式相比,数字劳动有许多新的特征,作为劳动它没有被支付工资。因此,数字劳动不再是维持肉体生存所必需的劳动,相应地,人们的数字劳动意识和劳动自觉会减退,这驱使资本逻辑寻求一种更隐蔽的形式来获取高额剩余价值。

数字劳动剥削关系的遮蔽麻痹了公众思想,潜移默化中数字逻辑完成了对人由内而外的行为塑造、规制和引导。新劳动方式的边际成本消失了,即公众在为资本进行免费劳动。因此,资本不遗余力地将每个人都拉进数字之网,使出浑身解数吸引公众留下数据足迹,变成“数据永动机”。资本逻辑无限度地追求剩余价值,在数字技术与民众疲惫不堪的娱乐需求配合下,原本受自我意志支配的劳动自觉被网络传达的价值观所激励,人们的一切活动被数字资本的无形之手操纵。与此同时,数字资本逻辑不断突破自身发展的极限,利用技术打破任何阻碍其自身增殖的机制。数字劳动不仅突破了工作的道德极限,也突破了工作的生理极限,休闲时间与工作时间呈现无法剥离的趋势,人所有的生存时间悉数转化为可被剥削时间。另外,在劳动关系方面,资本逻辑在数字技术加持下建立了非接触性、弱联系关系,并企图用这种关系模糊资本增殖的真相。大众的行为方式被这种关系全面改造,隐蔽的剥削关系表面上呈现去雇佣劳动关系形态,实际上却是资本关系的加强。数字资本家们利用数字监督、引导和支配人民大众的手段在不断加强。“从主体心理的脱离现实到主体行为的虚拟安置,从主体价值理念的虚拟化转向到主体思维方式的数字化特征的形成”[24],公众主动服从压迫体系,被遮蔽的是行为上瘾与意识盲从下的被迫劳动事实。长此以往,数字化生活以“救世主”的姿态定格在人的头脑中。

(二)数字技术内生意识形态功能

马克思曾指出,技术“是人的产业劳动的产物,是转化为人的意志驾驭自然界的器官或者说在自然界实现人的意志的器官的自然物质”[25]。技术是应对自然力的手段,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也为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提供了可能性。它作为一种生产力,并无好坏之分。但是客观来说,技术发展内生于资本无限增殖的需求。“在社会生产实践中数字技术作为社会大系统组成部分的外部发展逻辑受到社会现实需求和经济利益的牵引,技术被资本逻辑重构,实现了技术的资本化。”[6]4而在这样的事实下形成的实际是人性压抑与摧残的人本主义悖论,即提升人的主体性初衷与人的主体性被消解的现实冲突。在技术统治下,世界皆可数字化定义,事物皆可数字化驱动。数字化生活中,人的一切活动都被数字技术所监视,人的一切行为和思想都被数字技术所包围,作为主体的人彻底失去了隐私与自由;
数字技术成为数字资本意识形态统治的工具,而且它“已日益成为隐性的意识形态,使得人们更加难以抗拒,且影响的范围也更广”[26]。

数字技术尝试消灭一切表象差异,以模糊主体性意识。进入数字智能社会,信息被赋予无与伦比的地位,信息的掌控者也就等同于生产力的掌控者。“而网络资源占有的不平等性会导致信息生产权被少数人所掌握,这些人所代表的经济系统或政治系统会形成‘信息霸权。”[27]所以信息资源被数字资本家们所垄断,话语权自然也由他们所接管。在话语和信息传播方面,数字技术是信息传播方,普通民众作为受众群体是信息的接受者。在这种传播方式中双方处于信息不对等的地位,表现为信息生产者的独奏与大众的失声。传播包括了信息表述和意识表达两个方面,但两者并无明显界限,技术所代表的意志被嵌入到看似客观事实的信息传播和话语叙述的过程中。对于受众而言,这个过程是相对隐蔽的。但是,数字技术作为一种生产权力符号,作用于人的意识过程是资本精心设计的流程。不论何种数字媒介,都以算法和大数据作为技术支撑,在它们的共同作用下信息会主动选择迎合人的喜好,对公众思想进行限定或引导。在算法推送下,人们被困进“信息围墙”,在围墙中形成了信息闭环。算法将目标信息和价值观念均质地向大众传播,通过算法的技术加持来支配人们的注意力,算法世界所打造的高度统一的数字文化将人们裹挟包围。标准化、大众化的文化产品以模式化的内容和形式,塑造和固化了个体的审美情趣与价值判断,文化氛围的棱角被磨平。人们的思维被囚禁于某种固定的模式之中,意识的多元性与独立性特征在信息的共享下彻底丧失,个体丧失独立判断能力而表现出极强的技术依赖心理。所以,数字技术开始执行意识形态的功能,控制劳动者的思想和行为。麦克卢汉也曾发出过这样的警示:“一旦拱手将自己的感官和神经系统交给别人,让人家操纵——而这些人又想靠租用我们的眼睛、耳朵和神经从中渔利,我们实际上就没有留下什么权利了。”[28]人们在深度依赖或者信赖中,数字技术更加显现出它的支配性特点,也就自发成为了人们的信仰。

(三)数字权力塑造单向度人

单向度的人是数字权力规训走向数字控制的必然结果。马克思说资本对人的剥削是从形式吸纳向实质吸纳的过渡,权力规训社会走向控制型社会是资本走向实质吸纳的典型表现。在控制型社会中,资本的统治已经深入到灵魂甚至是无意识领域。在数字全球化的资本主义背景下,奈格里和哈特认为形成了新的权力空间形态,即“控制型社会”[29]。控制型社会超越规训社会而开启了新权力空间,基于万物互联的形势而没有明确的地理界限;
以往被束缚的传统规训地点消失了,权力规训表现为权力规则对个体的入侵。控制型社会中数字权力表现为一种控制,不再是外在地发号施令,而是直接融入生命活动过程中,“达到饱和、浸透个体的意识和肉体,处理、组织个体的总体生活的境界”[30],成為一种“数字生命政治劳动”。在数字生命政治中,超验的数字权力内化为真正的生命权力。在数字权力绝对的思想统治下,人们失去了自己的主体意向性,丧失了反抗能力与批判意识的人自然成为数字神学统治下的虔诚信徒,成为只有物质生活而缺乏精神生活的单向度的人。资本主义传递的文化产品不仅固化了价值判断,也固化了社会阶层与等级秩序,实现了对人的全面宰制[31]。数字时代利用数字生命政治的治理,对个体进行全方位的数据分析,使得每一个个体都变为“赤裸生命”,这是对生命的过度简单化的管控和对主体真实存在的忽视。数字资本在对数据的收集与使用过程中,对公众施展的是一种近乎绝对的权力,并且最大限度地强化了其他规训机制的各种做法。

数字时代的人是失去了自我的“自由人”,人被全面异化。在数字时代,数字权力以抽象的控制力对人进行全面控制和深度塑造,导致自由异化悖论。机器的出现把人们从繁重的体力劳作中解放出来,互联网的出现给了人们许多个性选择的自由。但是这种自由是真正的自由吗?马尔库塞说:“在抑制性总体的统治下,自由可以成为一个强有力的统治工具。决定人类自由程度的决定性因素,不是可供个人选择的范围,而是个人能够选择的是什么和实际选择的是什么。”[32]数字时代人的政治选择、思想选择、生活必需品的选择都被机械化了,规则是数字权力出于控制目的和维护社会正常运转而制定的。人们顺从于社会规则,是因为他们感到幸福,因为需要被满足了。但是这种需要和幸福是虚假的,现实的有丰富情感的人被抽象为冰冷的符号碎片,人对世界的感性认知被替代为理性化的数据,情感和精神需求被资本逻辑扭曲为虚假的符号欲望。在虚假的自由与幸福之中,人们拘泥于感官与经验现实层面,从而丧失批判与否定的意识和智慧,丧失超主动性与创造性。“现实的人”沦为工具性的存在,技术理性对人进行压制,人自身失去了对现存社会体制进行反抗的一面,成为“数字文明的奴隶”[33]。

四、结语:消解数字技术崇拜的可能路径

对数字化时代人类境遇的遮蔽,并不等于要一刀切地舍弃数据和算法的便利性,但数字技术所隐藏的异化和剥削,却需要我们给予批判性的审视和思考。所以,我们要正视数字技术给社会发展所带来的历史性改变,既要享受数字技术给生活带来的便利与自由选择,也要警惕数字技术带来的精神异化风险,在个人自我意识觉醒、政府制度有效防护和正确数字观的树立等多层保护下,加快主体性的复归。

(一)数字主体意识的唤醒

破解数字技术崇拜最根本的需要是唤醒人的数字主体意识,以主体自身强大来应对数字挑战;
主体的精神力量建设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进行。第一,主体应加强自身伦理建构,重塑人的主体性。数字社会的正确态度应该是主体能够自主地构建自身生活,凸显自我能动性。首先,数字空间交往是由人际互动塑造的,主体必须将责任意识内化为自身特有属性,将外在约束内化为主体责任,从而消解数字交往异化。其次,主体需进行欲望调控来选择幸福的数字生活形式。要清醒地认识到数字是辅助人生活的工具,“审慎地看待大数据技术在人类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和价值”[34] 。这就要求人们进行积极的自我选择,使自身成为数字社会的主人,有意识地进行数字生活的同时保持自身反省,尽可能在短时间内消除数字依赖感。第二,主体应自觉厘定数字身份,保持人格同一性。首先,主体应自觉整合数字身份,提高数字身份认同感。为迎合不同数字平台需求,主体在数字世界中可能会遭受多重数字身份,而多元化数字身份的存在导致人的主体性分裂与瓦解,可能造成现实身份与数字身份之间的脱节。因此,主体必须提升数字身份认同感,将数字与现实进行对接。其次,主体需拒绝同质化与去个性化。人具有无限的丰富性,这种丰富性与个性铸成社会发展活力的弹性与保障。主体在数字世界中应保持现实感,挣脱数字身份的束缚,在思想同质化的氛围中彰显主体个性,让好奇与活力迸发,对生活始终保持新鲜、热情与探索意识。

(二)数字权利的政府保障

破解数字技术崇拜,需要政府与个人联合,形成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双向对流通道。在这个过程中,政府必须发挥强有力的保障作用和有效干预作用。第一,要明确企业行为边界,强化科技伦理建设。首先,科技创新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动力之一,“科学家作为科技创新最直接的行为主体,对其创新行为的善恶及其价值在道义上负有直接责任”[35]。这就要求科技人员加强自我伦理约束,在算法开发时充分考虑使用者的诉求,确保算法程序在道德伦理允许的范围内;
另外,信息发布时也要确保信息的有效性,不能发布虚假、鼓动性信息,避免误导使用者的决策与判断。其次,数字资本或平台进行信息收集与挖掘时,应赋予被收集信息主体相应权利,保证主体知晓并理解基于算法的数据处理过程中收集者的目的与意图,充分尊重主体自主选择的权利。第二,要完善政策法规,破解数字垄断。首先,完善反垄断法,防止数字资本野蛮生长。随着数字市场的蓬勃发展,各大数字平台已然在全球站稳脚跟并且具备了权力积累的关键条件,他们利用独有的数字技术与运行机制配备了支配社会权力的资本。因此,必须要对数字平台的力量进行明确的规范与限定,对于利用算法提升贸易壁垒的行为进行精准打击。另外,执法部门需建立系统的算法测试部门,动态评估和反向测试平台算法。其次,征收数字服务税,以二次分配惠及主体。数字资本的核心竞争力是流量,数字平台致力于将人们控制成为“数字奴隶”的根本原因在于,无偿占有用户数据以成为行业巨头或获得垄断地位。从劳动关系看,数字商品的价值是主体创造的,主体应该享有收益。因此,国家应作为公众的代表征收数字服务税,以再分配方式将数字收益惠及人民,“通过国家二次分配返还”[36]给人民。

(三)树立正确的数字价值观

首先,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基础,树立正确的数字观,培育积极的社会情感。数字世界中,纷繁复杂的信息不仅对人们的理性认识造成了强烈冲击,还对人们的价值判断产生了干扰。技术理性、消费主义和自由主义的价值观对社会的负面影响尤其显著,这种转瞬即逝的感官刺激使人丧失了批判能力和崇高的精神追求。要想突破错误的意识形态包围,我们就必须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其强大的精神内核培育一种新的数字观,将公平、正义的社会精神融入个体情感中,提高人们的认知和评价能力;
以积极的社会情感涵育个体情感,以期共同营造一个文明、有序、清朗、自主的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其次,普及数字素养,提高数字能力。要积极调动并运用数字图书馆、公共政府网站等多方資源,为公众打造一个良好的数字服务环境,培养人们积极接触数字技术的热情。还要尽可能地调动各种社会组织的积极性,以社会力量作为补充,将数字素养的具体内容尽可能全面地惠及到每一个社会成员,提高人们使用数字技术的本领。正确数字观的确立不仅表现为主体可以自如使用数字技术,而且在使用技术的过程中还会彰显自身的主体性地位。要想真正驾驭数字技术,就要将技术的工具性本质归还给工具,充分发挥其辅助性功能以不断提高主体的生活质量,使主体自身切实感受到数字技术所带来的便利感与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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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Mechanism and Essence of Digital Technology Worship in Digital Age

ZHANG Can, GUO Haijing

(School of Marxism, China University of Mining and Technology, Xuzhou 221116, China)

Abstract:

The worship of digital technology is a social phenomenon that is deeply influenced by the digital system in terms of psychology, behavior and values. Its characteristics are mainly manifested in the social abnormal relationship of over-dependence on the digital system composed of digital technology and its products, over-addiction and over-obedience to the ideology it shapes. The formation of this social phenomenon is mainly based on the digital survival state, the rapid expansion of technical rationality and the extreme mobilization of sensory system. In essence, behind the worship of digital technology is a mechanism that is constructed through the reconstruction of social order through the logic of digital capital, the endogenous ideology of digital technology and the shaping of digital power. Facing the obscuration of human circumstances in the digital era, it does not mean to abandon the convenience of data and algorithms, but to awaken peoples consciousness of digital subjectivity, build a government guarantee mechanism for digital rights and establish correct digital values.

Keywords:

digital worship; digital technology; capital logic; ideology

(編辑:刁胜先)

收稿日期:2022-05-17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技术创新哲学与中国自主创新的实践逻辑研究(19ZDA040)

作者简介:

张灿,副教授,哲学博士、博士后,硕士生导师,美国南卡罗莱纳大学(USC)哲学系访问学者,主要从事科学技术哲学研究,E-mail:zhangcanheda@163.com;
郭海静,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数字劳动批判研究,E-mail:ghj122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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